“毒奶粉”这样改头换面
2008年10月,省质检所检出金桥乳业5.25吨全脂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泾阳县质监局予以封存
2008年11月,金桥乳业提出复检申请,并将自认为合格的产品放在易抽检部位
2008年11月18日,西安市质检所检验,结论为合格产品
2009年9月初,广西南宁越前公司要求提供5吨全脂淡奶粉和5吨全脂奶粉 金桥乳业将5.25吨问题奶粉重新包装,销往广西
11月初,越前公司检出200袋全脂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将其退回经省质监局再次检测,有11袋275公斤奶粉三聚氰胺超标
-记者提问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答:不排除生产环节出问题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出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疑问,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逐一回答:
记:问题奶粉是5.25吨还是11袋275公斤?
许:因为该公司生产的“2008.5.16”批次4袋0.1吨和“2008.9.24”批次206袋5.15吨,共计5.25吨全脂淡奶粉,被省质检所检出三聚氰胺,因此,这5.25吨奶粉均属问题奶粉。这些问题奶粉经倒换包装、套用批次的手法,被包装成200袋共5吨黄色包装的全脂淡奶粉。最后,质检部门在这200袋乳粉中,查出11袋三聚氰胺超标。
记:根据上述讲述,该公司生产的“2008.5.16”批次只有4袋0.1吨,调查组有没有查清该批次的奶粉是只生产了0.1吨,还是销售后只剩下0.1吨?
许:3名犯罪嫌疑人虽已被批准逮捕,但相关调查工作仍在继续,至于这一问题,随着讯问的进一步深入以及调取该公司所有的生产记录,将会水落石出。
记:三聚氰胺人为添加,是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
许:今年11月下旬,经对金桥乳业所辖养殖小区45个奶牛和51个饲养样品分两次抽检,对涉及农户的20个羊奶样品、10个饲养样品抽检,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因此,奶源没有问题,所以,不排除是在生产环节中出的问题。本报记者 杨小刚
-律师说法
卖“毒奶粉”涉三宗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西安律师高瑾认为,金桥乳业领导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责任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企业同时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她说,这三人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不能供人食用,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配制出专供往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混合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量刑。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雒毅说,只要在奶粉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无论多少,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
两位律师认为该企业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刑法》相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构成上述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条的规定处罚。本报记者 王宜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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