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日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陈明亮、马当等34人涉黑团伙案提起公诉。本月24日,该案将在市三中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团伙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赌博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13宗罪名。
涉“黄、赌、毒”敛财上亿元
检方查明,2001年9月,被告人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等在渝中区合伙设立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云梦阁”俱乐部。之后,三被告人先后网罗大批刑释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从事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扩充经济实力,大肆贩卖、运输毒品。在澳门从事洗码活动,非法组织境内私营企业主到澳门赌博,获取巨额佣金。为强威立势,该团伙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凶器,多次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其间,陈明亮、雷德明等人还利用团伙的强势地位,多次实施强索债务、插手纠纷等违法活动。为寻求庇护,几人还以利诱、贿赂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逐步形成了以陈明亮、马当、雷德明为组织、领导者,周勇、李家斌等为骨干成员,陈晓兵、黄全德等21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并放肆地宣称“我们就是第二政府”。
2001年9月至2008年2月期间,陈明亮以“云梦阁”俱乐部招聘“总经理”、“部门经理”等方式,组织卖淫女在“云梦阁”大肆进行卖淫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达2600余万元。2006年至2009年6月期间,陈明亮、雷德明等人共同出资,在澳门开设兑码账户,组织内地私营企业主数十人到澳门赌博,为其提供巨额赌资,非法获取赌城返还的兑码佣金共计港币5880余万元。在此期间以涉黑组织的强势地位插手各类纠纷,获取非法收入近6000万元。2005年3月至2009年1月期间,周勇等人多次从云南贩运毒品回重庆贩卖,被警方查获的毒品共计16032.8克,其犯罪行径被市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另案处理)发现后,周勇通过李家斌、雷德明向罗力行贿,化险为夷,逃避法律的制裁。
“黑白两道”保驾护航
陈明亮还积极向政治权力领域渗透,谋求主流社会的认可。陈明亮别有用心地混进“人大代表”队伍,并吸纳同样身为红顶商人的贺伦江成为其组织成员。按照与马当的分工,以发红包、送礼品及消费卡等方式,拉拢、腐蚀彭长健、罗力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自己的“保护伞”,谋求对“云梦阁”和大世界酒店的庇护。另一方面,陈明亮等人又从黑道上下工夫,不断物色“能站得出来”的人选,采用暴力手段为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驾护航”。
陈明亮涉黑团伙形成时间长、规模大、人数多。该团伙长期以“云梦阁”俱乐部和大世界酒店为据点,集中进行议事、工作安排和吃喝玩乐等,他们有着较明确的分工,形成了塔式的组织领导模式。其间,为了争面子、追债务、解私怨,那些“能站得出来”的打手们,大肆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索债务、插手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强索赌债4300万元,携凶器打杀致1人死亡、5人轻重伤。该团伙成员在许多场合称自己就是“江湖110”,让市民闻之色变。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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