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 穴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范俊宏 张心宇?雪三男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制度,非法经营、运输烟草制品,共计9个品牌477条,总标值高达11万余元。群众举报后,三人先后被抓获。1月5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认定三男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刑1至两年。昨日,来自西安市公安系统、烟草稽查系统的400多人旁听了该案件的审理。
昨天早上,新城区曲江新城剧场,能够容纳400余人的剧场座无虚席,来自西安市公安系统、烟草稽查系统以及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纷纷来到剧场,旁听该案的审理过程。据西安市检察院当庭公诉称,2009年9月9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名自称“老吴”的南方人,要从西安市未央区赵村一民房内发一批假烟到辛家庙转盘加油站附近。接到举报后,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民警,于当日下午,在未央区赵村一民房门口截获一辆快捷货运车。该车当时装有用编织袋伪装的假冒卷烟芙蓉王404条,标值83224元?熏正准备出发。嫌疑人卫少利被当场抓获。
同时,烟草专卖局人员和民警又在辛家庙转盘东加油站附近,查获一辆装有假冒卷烟的出租车,车内装有软中华、硬中华共计55条,标值28540元。嫌疑人刘兴龙也被当场抓获。
在刘兴龙和卫少利的交代下,这批假烟的货主、46岁的福建漳州男子何全金(老吴)在朝阳门附近落网,并在其住处查获硬中华、芙蓉王等9个品牌的香烟18条。经现场勘验,这批卷烟共计9个品牌477条,总标值高达11万余元。经鉴定,这批卷烟系假冒伪劣卷烟。
三男子后被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庭审中,三人对所犯罪行作了陈述,并进行了辩解,他们的辩护律师也分别做了从轻处罚辩护。中午12时30分,法庭当庭作了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何全金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12000元;从犯刘兴龙、卫少利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