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开始征求意见。按草案规定,广州的保障房住户是绝不可存在随地吐痰、乱扔烟蒂、践踏绿地等不良行为习惯的,因为两年时间内家庭成员此类行为合计够7次后,便会因扣分超过20分而被收回住房。(1月6日《广州日报》)
不由得想起香港电影《火烧岛》中的情节:成龙刘德华们一进监狱,便获训诫多条规矩,诸如记错号码、交错床单、不按铃声睡觉等都会受到惩罚。广州的保障房住户,获告诫的规矩似乎比影片中还多——— 每次扣3分的“轻微违规”达12项、每次5分的“较严重违规”6项、每次7分的“严重违规”5项、一次就扣20分从而必须退房的“非常严重违规”亦有6项。
为了维护小区的秩序,对入住者作出一些具体要求和严格规定大约也是应该的。但是,对哪怕一些很小的“小节”问题亦动辄以“收回住房”相威胁,从“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来看,这是十分不妥当的,因为收回了住房也就相当于让其失去了“保障”——— 具体看来,这简直就是一种“极刑”。
当然,对影响他人的不良行为如乱扔乱吐等,是可以制定一些适当的惩罚措施的,但不该上升到“收回住房”的程度。
一个家庭之所以获租保障性住房,是因为无住房而收入又低,生存缺乏保障,而不是因为其家庭成员有好的行为习惯,不能将行为习惯的好与坏当作入住保障房的必要条件。让保障房住户因为乱吐了几口痰便流离失所,实在是太过严苛了些。如此的入住要求,令人感觉这首先不是保障房小区,而是严酷的道德训练营。
这种管理办法,与某些地方不许低保户养宠物、用手机等做法如出一辙,表面看来这是一种细致管理,实际上却至少已经形成了对保障房住户、低保户的心理伤害。本来,越是针对弱势群体的管理和政策,就越应该体现出充分的体恤和尊重。但这种严苛的管理方式,恰恰显现出相当程度的蔑视,说严重些,颇有些“制度性羞辱”的味道。 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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