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1月11日电(记者杨一苗)《汉中市犬只管理办法》将从1月底开始施行,届时,陕西省汉中市每只狗都须佩挂具有编码的免疫标志,此标志既是免疫号码,同时也是犬只的“身份证号码”。同时,所有犬只一律施行拴养或圈养。
据了解,自去年3月份以来,汉中市暴发狂犬病疫情,最终导致22人患狂犬病死亡。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从去年5月份左右开始,汉中市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制定犬只管理办法。
这一办法遵循“分户建档、挂牌拴养、免疫保障、责任赔偿”的原则,各政府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办法》规定,犬主应首先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免疫,办理《犬只免疫证》,并佩挂具有编码的免疫标志。
办理《犬只免疫证》之后,犬主再凭证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犬只登记证》,无证及流浪犬只将被捕杀。《办法》同时规定,县城以上中心城区为限养区,只能养观赏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狼犬,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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