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司假合同假公章编造“工程”发包骗局
女青年拿“三假”骗了55万
当得知自己被批捕时,高墙内,28岁的李莎哭了。只因她向往奢华生活,用假公司、假合同、假公章,设下工程合同陷阱,仅一笔款就骗得他人55万元。
她喜欢穿戴名牌衣物
“她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很好的前途,可惜,在现实生活里,她好逸恶劳,渐渐走上犯罪道路。”提起疑犯李莎,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耿震海遗憾地说。
现年28岁的李莎祖籍是河北涉县,从小跟随父母在西安生活。2000年,她就读陕西某高校,学的是临床医学。2004年大学毕业后,她在西安一所三甲医院当护士。
两年后李莎辞职,在西安高新区一家软件公司当销售员。当销售员期间,她赚了10多万元。手头有钱并因工作关系,她渐渐地喜欢穿戴名牌衣物,用的包都是世界名牌,出入高档休闲娱乐场所。
伪造公司编工程合同陷阱
2007年后,已成家的李莎心思不在工作上,而是想着如何能早日一夜暴富。2009年8月,她花费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小轿车,用的两部手机均是高档手机,其中一部手机就价值4000多元。
2009年4月,看到许多人因承包工程发财,李莎便伪造了一家公司营业执照,起名为西安卓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还给公司伪造了一枚公章。之后,她伪造假公司的合同专用章、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假公章和“青兰高速绿化工程LH-1标段”建设工程的合同。
同年10月,经熟人介绍,李莎认识了西安一家建设工程老板王某。为打消王某的疑虑,李莎先出示了那份伪造的“青兰高速绿化工程LH-1标段”建设工程的合同,又出示了自己公司的假营业执照。
10月13日,以分包此工程为由,她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并收取了王某的高额保证金和利润分红55万元。
曾以类似手段作案多次
但此后,李莎并未按合同规定给王某汇入工程款项,在王某要求其退还保证金时,李莎以各种理由拖延此事。
追讨一个月未果后,王某发觉上当,2009年11月27日,他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后经警方调查取证,发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并未与该公司签订过任何形式的承包工程,同时,西安卓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未经工商部门审批注册,属于虚假公司。
12月底,民警在高新路将李莎抓获,并在其包内搜出伪造的工程承包合同,假的公司印章和假的营业执照等犯罪证据。目前,因涉嫌合同诈骗,李莎被批捕。警方调查发现,李莎以类似手段作案多次,希望其他受害者致电(029)88586389或13679263758或13359205440,积极协助警方严打违法犯罪活动。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程彬 采写
警方提醒
签合同前要甄别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周新海说,近年来,以经济合同作幌子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突出,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
首先,不要因急于获得利益回报而放松警惕,要认真甄别项目的真实性,通过各种途径详细了解情况,必要时可向有关执法部门咨询。
其次,要防止对方以各种理由推工期,不按时履约合同,从而造成先期预交的保证金、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无法追回。
再次,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防止虚构公司伪造身份签订合同。
最后,各公司、企业如果发现诈骗行为或诈骗苗头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或相关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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