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自己指认了现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出事女孩的家中,之前他们刚到医院做了B超检查。据其母亲称,几天前,女儿在家里吃饭时突然发生呕吐,连续两次后,家人带着孩子去了六合的妇幼指导站检查,结果确认是怀孕了。
家人随即通知了还在沈阳打工的女孩父亲,“听说出事了,我当晚就往回赶!”他说,自己回来后立即问女儿“是谁脱的她衣服”?并让女儿带我到发生的地点去。他说,女儿就带着他到了街上的沈某家,到了家里面,沈某也在,他又问女儿,她是在哪里被人脱的衣服,女孩讲是房间里,“说是脱了以后,就抱上床,然后那人就压在她身上。”
女孩父亲说,女儿说沈某在完事之后,拿了一些牛奶和饼干给她,还给她五块钱,让她买瓜子吃。
那么具体发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他说女儿不识数,生来就是智障,属于智障三级。“作孽啊!”他说,女儿是1995年11月份出生,去年9月份发生事情时还不满14周岁。
女孩父亲说,去年三四月份时,他就让女儿到亲戚的店里打工。而恰恰也是在饭店打工,给了沈某以机会。原来,沈某的住处就在这个店的不远处。
不过女孩父亲表示,21日找过沈某后,回到家,他嫂子也来问,再三确认是不是别人,不要搞错。“当时我还问了村里几个可能的人,但是女儿都说没有。”
记者也见到了女孩,问她是不是那个住在店后面的老头对她做了坏事,她说是的。“很丑!”她说,显得更加害羞。记者问还有没有别人侵犯她,她说没有。到底是侵犯了一次还是两次,女孩表示记不清楚,好像在第一次之后,还有过类似的经历,也是被沈某叫到屋里面去。
警方:一切调查行为都符合法律规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管辖的派出所,呙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事起因就是女孩家长的报警,他们然后去处理的。
“22日上午,女孩家长报警,称沈某诱奸其智障女儿。”呙所长说,根据《刑法》,和未满14周岁的女孩以及无性保护能力的女孩发生性关系,都是强奸。所以他们依法对事实进行调查,依法传唤了沈某到派出所。
“从上午到下午结束,我们期间还做了一些别的调查。”呙所长说,到下午4点多钟时,他们认为相关证据还需要进一步检验,例如DNA,因此安排人先送沈某回去,待证据确认后再进一步处理。“结果今天上午8点多,我们又接到报警,说沈某已去世。”
“我们立即将此事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呙所长说,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随即赶来现场,并协调来市公安局的法医,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此事调查更加公平公正。
呙所长说,他们到沈某住处后,发现沈某穿上了最好的衣服,在床头有盆,里面盛着农药,另外其口中有农药味。后来他们将沈某尸体送到六合由法医进行鉴定,胃溶物进行化验后确认就是喝农药自杀。
“整个过程,我们公安都是严格按照规范来的,没有对沈某有任何刑讯逼供!”呙所长说,沈某的尸检,其家属有两人在场监督,沈某没有任何体表伤,这是得到确认的。
另外,呙所长表示,对于沈某,他们是传唤其来接受调查,刑事传唤是不长于12小时,治安留置盘问是不长于24小时,他们时间上绝对没有问题,也没有采取疲劳战术。民警考虑沈某的特殊情况,对于沈某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而是让其回家。
作为一个智障女孩,其所说的话是否完全可信?对于记者的疑问,呙所长肯定地答复,他们不只一份材料,而是形成了多份材料,前天一天,警方做了大量的工作。
“现在可以说,沈某是犯罪嫌疑人,我们是有证据链的。”呙所长说,目前只是还需要DNA的比对证据,这一点,在下周一,就要带孩子去医院,做这方面的工作。
呙所长表示,此事经过调查,最终会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但是沈某的死不能说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对此他们也愿意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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