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孙洪伟) 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同票同权”,有望在今年实现。昨日下午,在陕的4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讨论研读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代表意见将于2月5日前提交全国人大。该修正案(草案)将提交今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
城乡应该有同等话语权
按现行选举法规定,在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中,“农村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即将该法修改纳入立法计划。
昨日下午,在陕的4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讨论学习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按照立法程序,至少再进行一次审议方能通过。据悉,这次选举法修改的重点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知识分子”概念应该明确
在学习完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后,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表示,选举权不再有城乡差别,是宪法中平等原则的充分实现。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建议说,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对于知识分子的含义,应当明确,现在全民教育水平在提高,知识分子概念应该明确,按学历区分还是按职业区分是个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何晓红建议,选举法中规定,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应当明确妇女代表的比例,提高妇女的权利保障。
农民代表数量增加 素质不会下降
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会增加农民代表的数量,会不会导致代表人群的素质下降?
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农村地区人口的职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农业人口,也包括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国家机关人员,我们要相信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素质和能力的把握;其次,目前基层代表不够多,增加农村选区代表名额,包括农民代表,有利于改善县级人大代表的结构;我们要充分相信基层代表,包括农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现在的农民很多人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能人很多。
“同票同权”时机已成熟
目前,我国城乡人口的比例大体已由1995年的29∶71上升为2008年的46∶54。本次修订将把现行人大代表选举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由4∶1的比例改为1∶1。
李适时表示,各级人大经历了十几届选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是可行的。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永茂也说,这样较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区域平等、民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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