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条好意见和建议
1.秦东风13.张军2.郑培云14.柳仪红3.赵桂兰15.刘鹏4.张洪涛16.吴娟5.朱龙涛17.李养斌6.师幼民18.张秋实9.孟晓君21.戴美英8.汤晓武20.朱晓荣7.何小平19.曹燕10.李跃凯22.杨晓勇12.齐博闻11.张红卫23.杨子予
1.在十字路口安装语音提示器,在红灯亮时提醒行人耐心等待,勿闯红灯。
2.完善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周边的隔离栏杆等交通设施,利用物理隔离措施,疏导人们走天桥和地下通道过马路。
3.借鉴北京的做法,把马路中间的隔离栏加高到1.5米以上,让人不易跨越。对隔离栏杆进行革新设计,比如带毛刺等,从而杜绝或减少行人翻越栏杆。
4.根据不同路段的人流量来设置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或斑马线,不能是长长的一条街都完全封闭,既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也不留斑马线,“迫使”行人不得不翻越栏杆。
5.红绿灯的设置要更多地考虑行人过马路的需要。从红绿灯的时长以及右转机动车的错时放行等方面,进行科学调配,以保证行人在遵守信号灯的情况下能安全顺畅地过马路。
6.在临街医院门口等路段,可建设带有自动扶梯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以方便老弱病残孕过马路。
7.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前,设置减速慢行提示信号灯,提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8.学习借鉴新加坡以及外地城市严管重罚的做法,对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严厉处罚,罚到心疼,使其牢牢记住。
9.对闯红灯、翻栏杆、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可采取由轻到重、分步处罚法。初犯,警告批评,记录在案;再犯,“体验式处罚”,即罚做义工协勤若干小时;第三次违法,处以最低100元的罚款,并将违法信息通报所在单位。
10.设立交通安全意识培训学校,对那些不接受批评教育、屡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者,可将其强制性送到“交通学校”接受培训。
11.对进城农民工和外来游客在处罚上也应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2.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将不遵守交通法规等违法信息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与个人信贷、就业、养老保险等有机结合,运用综合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人们的交通行为。
13.曝光、通报单位以及追究单位连带责任的处罚方法很好,虽说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但却是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办法,应该大力支持。中国人“好面子”,让不文明的人“丢人”、“失面子”,才能起到治理效果。
14.在一些大十字路口播放因乱穿马路、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录像,用事实教育大家。
15.在宣传教育方面,不能仅仅宣传闯红灯危险,更要突出宣传闯红灯、翻栏杆、乱穿马路是违法行为。
16.加大城市文明管理力度,壮大志愿者、社工队伍,加大街头巡查力度,对乱穿马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导纠正。
17.所有单位都应当把都市文明意识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就像抓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一样。大中小学校尤其要加强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将其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孩子从小养成文明、守法的习惯。不要等他们长大了、走上社会了,才来费神费力地矫正其不良行为习惯。
18.集中治理行动很好,抓一下总比不抓好。民众的素质就是在一次一次的严管中缓慢提高的。希望能经常抓,坚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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