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维权逼迫普通人成专家?
可卢家用什么办法掌握了原始病历的复印件?卢方晨告诉我们,是她女儿在通化市人民医院血液科没有得到对症治疗,病情复发转院时,一位亲属要求院方复印病历带给上级医院做参考时复印了少部分病历,可就是这一小部分病历就比对出19处差异。
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来到这家曾发生轰动全国的“通化串子案”的通化市人民医院,在医务处,接待记者的医务科长还是以整理为由否认篡改伪造病历。
卢方晨拿出法庭审理笔录让我们看;
法庭审理笔录(第二次)
时间:2007年12月3日下午1:30
地点: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江西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略)
审:下面继续庭审,上次庭审中,原告指出被告方修改伪造病历的情况。被告庭后已将修改的地方复印回去,被告方有什么意见?
被:复印的是我们医院的病历,我们对原告所提交的复印件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在疗区复印的,是没有经过整理过的,是归档之前的病历。我们医院在归档前,病历需要整理,所以才有修改的地方,并且修改只是整理,不是实质性改动。
这种说法是不是有法律依据?
卢方晨拿出《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病历(中医、中西结合)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的十几部法律法规逐条批驳通化市人民医院的“新规定”。对于病历的书写和保管,中国有多部法规对其做出了规定,严格禁止任意涂改。比如,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违反将处警告、停业、吊销执业证书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卢方晨气愤地对记者说:“通化市人民医院的这种整理‘规定’是谁给定的?在他们的‘规定’里什么样的改动才是实质性改动?
在卢方晨家里,他和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卢元惠抱出一摞摞厚厚的血液病教科书和他们撰写的十几万字的论述让我们惊讶。卢家父子如同专业医学人士向我们讲述着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诊断与治疗,卢方晨告诉我们:国内中文版的血液病教科书、方案,资料他们基本都搜集回来了。这让我们暗自疑惑:难道医疗维权都得先把自己培养成专家?
究竟是不是医院诊断错误?卢方晨解答道,院方已经在几次法庭审理过程中自认,随后卢方晨出示法庭审理笔录复印件: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2007年7月11日上午8:30
地点: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江西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略)
审:传证人郭彩云到庭,并陈述一下自然情况。
审:双方有无问题向证人发问。
原告:证人对原告的女儿的诊断结果是什么?
郭:急性淋巴性白血病。
原告:你是在什么时间诊断原告的女儿为B型。
郭:2006年6月份,在原告女儿从天津回来以后。
原告:你们单位能不能做B、T分型?
郭:当初不能,现在能,因为当时没有设备。
原告:你们怎么分型?
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流式细胞仪,一种是波片法。
原告:为什么你们当时没有做分型?
郭:因为我们当初没开展这种分型。
原告:我想问一下证人在进修时是否是学习过《协和血液病学》。
郭:不好回答学没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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