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崔晓刚 实习生孙晓丽) 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特别是施工前一定要摸清地下管网情况,否则不许施工。
通知指出,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36号令)规定,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建设单位要及时将地下管线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查询系统。
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摸清地下管网及地上设施分布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现场确认。严禁在城镇地下管线不明的情况下和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凡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要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要制定相关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挖破、碰断、损毁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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