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院长查汉东
走进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他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把自己的光和热毫无保留地献给党的司法事业;也有人说,他是和谐的使者、正义的化身,把司法为民的温暖与大爱播撒传递到全旗每一个百姓心中。赤胆忠心,铮铮铁骨,用辛勤的汗水筑起了法治鄂托克前旗的一面镜子,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就是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院长查汉东。
有胆有识 敢为人先
三十多年来,查汉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副院长、院长等职,不论他在哪个工作岗位,始终坚持虚心好学,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巧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以法律的智慧和政治的智慧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1994年和1995年,他先后被记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1996被评为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十佳执法标兵”;1997年被评为盟级优秀审判员;从1999年以来连续1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争创”活动先进个人;那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荣誉证书和奖章真实记载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程。
辽阔美丽的内蒙古鄂托克大草原和长达30多年的审判工作经历培育了查汉动热情豪放、正直无私的性格和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他把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全部奉献给生他养他的这块土地,奉献给他深爱着的审判事业。
1990年2月,查汉东担任鄂托克旗法院刚刚组建的执行庭庭长的时候,在办案过程中,他不但敢于执行,而且善于执行,由于工作努力,执行庭的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查汉东在执行庭工作三年时间跑遍了全旗所有的苏木乡镇,将积压了几年的上百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院长查汉东所获荣誉(部分荣誉证书)
铁面无私,爱心无限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查汉东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三条铁令”,即不抽群众或当事人一支烟,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收当事人一分钱。“三条铁令”为全院的同志树立了榜样。他还对记者说:“当事人打官司本来就很难,开支又很大,有很多穷人都是硬着头皮打官司,我们不能再给人家雪上加霜。”
由于查汉东在本地工作时间较长,亲戚、朋友、熟人也越来越多,都知道他是法院的“一把手”。一些重大疑难的案件他都要参加讨论,很多老同学、亲戚便提着烟酒登门说情,有的要求少判几年,有的要求离婚时多分些财产,形形色色,各种各样,但查汉东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以律己,秉公执法,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严格要求自己。
2000年秋天的一天,查汉东的亲姐姐因草场界限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姐姐乘车从100多公里赶来,找到在法院工作的弟弟。查汉东不仅没有帮亲姐姐说一句帮忙的话,反而将姐姐劝回去与邻居好好沟通,如姐姐错了还要给邻居赔礼道歉,姐姐伤心的坐着“班车”回到了乡下。
查汉东于2003年年底到任鄂托克前旗法院院长一职。当时,法院全院有电脑2台,办案用车一辆,基层法庭全是平房,其中一个法庭还是借房办公,办公条件非常简陋,院内有历史欠债300多万元,供电公司停过法院的电。当年鄂托克前旗法院的工作状态是: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鄂托克前旗旗直机关实绩考核倒数第一。
2004年,他首先从人民法院最为主要的工作即审判工作入手,组织院党组一班人对本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等十余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
查汉东提出了审判工作要达到“提高三率(结案率、解调率、执行率),降低三率(上诉率、申诉率、发改率)”的目标;创新实施了“院长值月制”,每月由一名副院长带队,会同政工、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各业务庭室进行督促检查,监督和指导各业务庭室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责任制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在查汉动东的正确带领下,鄂托克前旗法院还成立了全区法院独一无二的“速调中心”,对案件标的较小,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采用简化程序,立案后首先由“速调中心”的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大大提高了结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受到了地方党政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2004年年底考核中,实现了中院目标责任考核全市法院系统第三名,旗直机关考核“实绩突出单位”的好成绩,并在此后的工作中,至今仍保持着旗直部门和法院双双领先的业绩。
在队伍建设中,查汉东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格局,真正实现了“能者上,平者让、晕者下”新机制,在他那儿不分男女老少、谁亲谁近,只要有能力,都有发挥个人才干的机会。
经过7年多的奋斗,鄂托克前旗法院通过不断加强内部综合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手续,厉行经费节约机制。在在未形成新债务的情况下,几百万的旧债已全部还清;而且还发展到拥有办案用车10辆;干警人手一台电脑,网络畅通;新建办公面积2100多平米;干警的办公设备全部更新;办公楼内外焕然一新;基层法庭办公楼新建项目全部落实的全新面貌。
在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查汉东积极落实县处级领导责任制,为包扶点和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几年下来,为当地农牧民群众解决了多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的事情有:协调开通移动通讯机站一处;兴修乡村公路10多公里;帮助三户贫困农牧民建起了新房;为想发展的农牧民解决种蓄25只;为7名贫困家庭的子女解决了学杂费;为5户边远贫困牧民解决了照明用电问题。
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是查汉东工作的重中之重,警示教育、党性修养是他每年都要给全院干警讲的课,并常挂在嘴边。在全院干警当中实施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当中聘请“廉政监督员”,就干警各方面的行为表现进行监督。他常对干警说的一句话是:“在廉政问题上我们谁都不能出问题,必须要谨小慎微。”
许多民事案件是婆婆麻麻的小事,查汉东要求法官同样细致入微,并要求审监庭认真评查。在他看来,民事案件无小事,只有累积小和谐,才能创造大和谐。要求法官严格掌握好法律的钢性和柔性,以情法交融的工作技巧调解纠纷,既争取和谐化解,又不把矛盾推向社会,在找准法与情的最佳结合点上,实现案结事了。
查汉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面对踩破门槛的说情者,查汉东总是义正词严地说:“该赢的官司不请不送照样赢,该输的官司再请再送也没用。‘人家请的是鸿门宴’,我可没这个胆子往里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鄂托克前旗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曾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好评。
下基层普法宣传
熟悉他的人都说他认法不认人,认理不认钱,对于他的工作,妻子说,他拿回家的只有几十份大大小小的奖状和几枚勋章。查汉东干一行爱一行,他为审判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奉献出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满腔赤诚。在草原大地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的先进事迹在鄂尔多斯乃至内蒙古草原大地上到处被传颂着。(光明日报记者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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