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结果最终以唐志会被劳教结束。
她先是被安康市中院以“暴力威胁殴打审判人员”、“扰乱司法机关正常秩序”司法拘留15日,后经安康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两年。多年以后,唐志会还是不明白,“我那时只有15岁,又能殴打谁呢?”
安康市看守所没有单设的女拘留室,即使是个未成年人,唐志会也只能与其他成年女犯混关,“号子里住了三十多人,全是大人,吸毒的、盗窃的、卖淫的,什么人都有……”唐志会因为年龄小,又是新来的,每天被要求打扫厕所,而且,“那些阿姨让干什么就得干,不能反抗,也不敢给看守说,整天都哭”。
父亲唐纪友离家后,先去宁波打工,后在恒口镇梅子铺“入赘上门”。2004年年底,唐纪友无意中得知女儿被劳教,于是写信给省市劳教委,请求让尚未成年的唐志会所外执行,2005年2月唐志会终于被所外执行,并于当年12月12日解除劳教。
右眼“损伤”
好歹又见到了父亲,唐志会便跟着父亲一家到宁波打工,后又一个人南下广州。虽然学历低,但她从保洁员干起,直到找到一家电子厂的工作。紧张有序的新生活让她远离了不幸,同事间的关爱,也令她重新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然而,一切来得太迟,又结束得太早。
唐志会突然发现自己右眼慢慢看不清东西。一天,她在给手机安装晶片(玻璃的),因看不清楚,晶片坠落,一枚碎渣迸进了眼睛,后在医院取出,但检查中,厂方意外发现她右眼视力极低且存在陈旧性损伤——她被辞退了。
想起在安康市看守所劳教时一次“被打”的经历,唐志会认为,就是那次眼睛被打坏了。“2004年4月,一天早上因为哭,惹怒了一名民警,结果被警棍打到右眼,当时很疼,又不敢说。”2006年8月,她的右眼几乎失明,只得返回安康;安康公安部门对她的投诉进行了调查,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唐的右眼是被打所致,可是唐志会不服:“我进看守所前眼睛可是好好的”。
市民政局很同情她的遭遇,为她联系到西安的医院检查。医生说,手术可以做,但结果没把握,因为拖的时间过长,如做可能右眼复明,也可能两眼同时失明。民政局希望手术能欠账,也被拒绝。眼看眼睛没救了,失望的唐志会于当年12月进京告状。
买火车票时,唐志会身上只剩下了160元,便买到南阳;车过许昌,铁路民警查票时将她从车上撵了下来。天气很冷,衣着单薄的她瑟瑟发抖,为了去北京,她只好写了块纸牌子在车站前乞讨。一位好心人扔下一百多元钱帮她补足了去北京的车票。
因为在府右街拦车,唐志会被当地警方带到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友谊医院,但医院留观后认为她没有异常,便由警方安排在宾馆住了一晚,直到次日早上安康驻京人员到宾馆来领她。
被接回安康,唐志会一度再去广州打工。但是,随着视力的恶化,她已经无法再正常工作,2008年8月,她又回到了安康。
她想为自己的眼睛讨个公道,可反映给当地部门迟迟不见结果。2008年9月,她再次向当地信访、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政府部门就当年的劳教决定,明确解释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就眼睛在看守所受伤给出答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答复迟迟没有,唐志会再次进京。刚花30元在国家信访局附近的一家小旅社登记住下,当地派出所民警就来敲门。
精神病院
唐志会再次被送回安康。当年10月,她第三次进京,但很快又被恒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回。回安康后,她先被送到当地医院打点滴,补充营养。
2008年10月7日下午,她被镇政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送到了镇上的安宁医院——一家精神病医院。
恒口镇党委书记刘芳霞说,在送唐志会进安宁医院前,曾请示过区信访局和区公安分局,区上也多次开会,也联系过唐纪友等亲属,均没人管,至于当初是谁作的决策,“记不清了”。
看到警车在安宁医院门口停下,唐志会当时心里一咯噔,她知道那是家精神病医院,一下车就赶紧跟医生说自己不是精神病。
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精神病?”“不知被打了支什么针,几分钟后就浑身无力睡着了,等醒过来,已是第二天下午……”唐志会说,手和脚都被绑在床上,想喊也喊不出声。
医护人员给她冲了一碗牛奶端过来,她说自己能喝,但医护人员没有理会,依然给她插入了鼻饲,将牛奶送了进去。不服药则是撬开嘴直接灌,“用两个夹子撬开牙齿,一次十几片药,我很害怕把自己吃坏了,就假装听话”。唐志会很快顺从了医生的“治疗”,当护士给她喂药时,她也不再反抗。17天后,在孙世强的不断恳求下,安宁医院在经镇政府的许可后,才同意让其将唐志会领走。
为了领出外甥女,孙世强在给镇政府的保证书上写道:“今后保证唐志会不再进行上访。我尽量做工作。”
说到这些“保证书”,恒口镇党委书记刘芳霞认为,送唐志会进精神病院与保证不上访没有关系,作为监护人,当时孙世强的保证书仅仅是落实对唐志会的监管责任而已。没有病却被送进精神病院,唐志会第四次进京,但刚到北京便被接返。回来后,再次被送进安宁医院,一直住到2009年的1月,约70多天。
得知霞娃子在精神病院,大姨孙世莲多次找政府表示愿承担监管责任,与镇政府和派出所签订“监管协议书”,才领出了唐志会。协议称,监管人必须保证唐今后不再上访,否则“将依法追究监管人的法律责任”,监管时限为“唐志会安分守己为止”。
在不断进京又不断被接回的三年多时间里,唐志会总共四次被送安宁医院,时间长达440多天。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恢复名誉,她先后向安康市、区两级卫生部门递交控告书:自己在被送进精神病院时,曾告之自己没有病,但医院并不听,对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的她实施了17次捆绑、9次强行灌药,13次强行打针,7次强行电疗……“电疗(电刺激)就是两根针扎进胳膊,一放电,全身又疼又麻,难受得要死”。唐志会说,每一次电疗,都痛苦不堪。
恒口镇司法所所长陈治东,曾多次送唐到安宁医院,他说自己从未接到过唐的反映,镇党委书记刘芳霞则说没有接到其书面投诉。“如果她没有病,我们也不会将她送进安宁医院,医院也不会收治。”刘芳霞指出,唐志会患精神病的依据是2008年山西阳泉市第三医院的癔症诊断。那是第二次将唐接返,途中唐志会昏倒,后送到阳泉的医院,被诊断为癔症。“有癔症我们才送她到安宁医院的,上访不是送其进安宁医院的主要因素。”刘芳霞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