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瑾 实习生余凝) 今年,我市将改造农村危房4170户,户均补助资金12400元,逐步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民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的基本住房条件。
突出重点:五保户低保户优先安排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报送的《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共改造农村危房4170户(含265户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
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对房屋实施鉴定后,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房屋为改造对象。在鉴定为D、C级危房改造安排中,要优先安排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计生困难户等。
补助标准:户均补助12400元
根据《陕西省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神,201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12400元,其中,中央补助6000元;省级补助1900元;市级配套补助周至县、户县、蓝田县4500元,市级配套补助阎良、长安、临潼、高陵县2250元。确定为节能示范户改造的每户省级补助再增加2000元。《方案》指出,各区县根据各自改造的实际情况,为了区别D、C级改造的不同,可制定本区的具体补助标准。
建设标准: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
《方案》指出,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各区县可在农户同意的前提下,探索统一改造的方式。改造建设标准为:农村D级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农户可根据家庭人口状况适当调整,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C级改造必须符合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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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本次改造将充分尊重群众自愿改造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式改造,并坚持农户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初审、区县审批的程序,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农户申请:农户提交书面申请,附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危房证明等资料,并说明改造的具体方式(重建、修缮);
2.村民主评议:村委会对提交申请的农户,进行房屋和资料核对,符合D、C级危房标准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政府监督村评议和公示程序,对农户房屋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改造标准的,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区县审批: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对乡镇(街道)初审后的农户,进行核定和审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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