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鲁木齐10月30日报道 乌鲁木齐市昨天(29日)召开城乡低保标准提标扩面新闻发布会,宣布乌鲁木齐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6元调整到25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106元。
按照新方案,新申报城乡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按照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审核认定,并从2010年6月1日起予以补发。对于2010年6月1日前已经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原则上仍享受原保障待遇。明年1月前,民政部门将按照新标准将低保金发放到位。
这次城乡低保标准提标,重点在于扩大保障对象覆盖面,低保标准提高后,降低了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群体进入低保保障的门槛,将会有更多的困难群体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据了解,截止2010年10月底,乌鲁木齐市低保对象21800人,占总人口的1.09%。今年1月至10月共发低保金4003.08万元,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251元和103元,城乡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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