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陕西省教育厅限期清理25所不规范民办教育机构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部网  2010-12-01 19:36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西部网讯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从12月1日起,省教育厅将对陕西医科培训学院等25所民办教育机构(学校)进行清理。被公布的25所学校中,存在办学不规范、多年未接受教育厅监管等问题,在清理期限内,如不按照相关规定保送材料,省教育厅将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予以撤销。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医科培训学院等25所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进行清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净化我省民办教育办学环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对陕西医科培训学院等25所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学校)(名单附后)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二、被清理单位应上交的材料:

  1.学校基本情况(以学校文件上报);

  2.原《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印章、钢印、财务专用章;

  4.学校举办者基本情况,举办者为社团或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社团或企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校(院)长的身份证、户口的复印件。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陕西医科培训学院等25所教育机构(学校)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院)长要主动与省教育厅取得联系,于12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联系电话:87347411。

  四、对逾期不报送有关材料、不主动与省教育厅取得联系的教育机构(学校),省教育厅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被清理的省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学校)名单

校名

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

原举办者

1

陕西医科培训学院

赵根然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

陕西对外商务培训学院

陈耀清

陕西生力建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西安理工专修学院

马治军

院董事会

4

陕西对外经济管理培训学院

翁建军

陕西省经济协作产业公司

5

西安华澳专修学院

朱永刚

院董事会

6

陕西杨虎城进修学院

李印生

院董事会

7

西安电子工程培训学院

杨振国

陕西鼎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陕西考试培训学院

周振豪

陕西老教授协会

9

陕西人才培训学院

李彩亮

省教育厅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0

陕西九三培训学院

姜信真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

11

陕西服务培训学院

王凤喜

西安广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2

陕西艺术人才培训学院

崔淑英

陕西省艺术馆

13

陕西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宋保忠

陕西教育学院

14

陕西国防科技培训学院

傅芝安

陕西省国防科工委

15

陕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培训学院

张建祥

陕西师范大学

16

西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

张全运

西安音乐学院

17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

彭三民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

18

陕西托普信息技术专修学院

王展利

陕西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19

陕西辉武科技专修学院

来辉武

陕西咸阳五0五集团公司

20

西安建筑艺术专修学院

余尚信

省教育厅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1

西安电子工程培训学院

陕西鼎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

西安爱华女子培训学院

沈慧俐

陕西爱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23

西安信息技术专修学院

西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4

陕西省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陕西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5

陕西省银河乒乓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西北电业职工大学

 

编辑:李晨
一键转帖: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相关新闻
·陕西拟修民办教育条例 民办高中生可在户籍地高考   10-11-24 04:06
·民办幼儿园贵过大学 网友感慨称不敢生孩子(图)   10-11-20 10:35
·西安民办幼儿园不可另行收取暖费 市民发现可举报   10-11-15 04:22
·黑龙江一初中违规收高额学费14年 政府参与分成   10-10-24 23:08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