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记者今日从陕西省统计局了解到,1-11月,陕西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33.79亿元,增长18.6%。其中,11月份实现零售额282.83亿元,增长18.6%。分析认为六大要素崔热热点商品消费。
一、城镇市场消费活跃,乡村市场增速加快。1-11月,城镇累计实现零售额2455.07亿元,增长18.7%;乡村累计实现零售额378.72亿元,增长17.6%。
二、三大经济区域协调发展,保持同步增长。1-11月份,关中地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5.80亿元,增长18.6%。陕南地区312.50亿元,增长18.5%。陕北地区275.50亿元,增长18.5%。
三、限上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所占比重增加。近年来,我省涌现和成长出一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购物环境,有力地提升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对全省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影响作用逐渐增强。1-11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实现零售额1334.13亿元,增长29.3%,占全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7.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9个百分点,限上企业所占比重明显增加。
四、热点商品消费需求旺盛。1-11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0.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商品消费热点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居住类、燃料类、交通电器设备类商品持续热销。受益于国家扶持政策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1-11月,全省消费热点仍然集中在居住类、燃料类、交通电器设备类等商品。据限额以上企业数据显示,居住类中的家具类零售额39.93亿元,增长45.7%,建筑装潢类31.33亿元,增长14.9%;燃料类中的石油及制品类189.11亿元,增长56.8%;交通电器设备类中的汽车类371.44亿元,增长30.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78.11亿元,增长26.4%。家具、建筑装潢材料、石油及制品和汽车类零售额占全省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比重达到57.7%。
二是各类节日为商家销售提供了商机。1-11月,由于各类节假日较多,使吃、穿、用类商品消费趋热。据限额以上企业数据显示,吃类商品中肉禽蛋类零售额18.49亿元,增长 16.9%,蔬菜类6.92亿元,增长39.2%;穿类商品中服装类117.21亿元,增长33.8%,针、纺织品类13.72亿元,增长26.2%;用类商品中日用品类42.07亿元,增长26.5%。
三是受商品房销售量连续递增的影响,五金电料和家具及建筑装潢材料类大幅增长。1-11月,五金电料类实现商品零售额10.97亿元,增长42.7%,家具类实现商品零售额39.93亿元,增长45.7%,建筑装潢材料类实现商品零售额31.33亿元,增长14.9%。
四是随着居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新型时尚文化消费逐渐引领市场潮流。1-11月,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20.80亿元,增长20.3%,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27.87亿元,增长38.4%,书报杂志类实现零售额18.75亿元,增长13.3%,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实现零售额0.71亿元,增长0.3%,文化办公用品类实现零售额24.24亿元,增长16.2%,体育、娱乐用品类实现零售额11.24亿元,增长25.5%。
五是假日经济带动住宿餐饮业营业红火。由于商务活动以及人们休闲娱乐意识增强,业务联络、聚会、探亲访友、外出聚餐等带动宾馆、饭店的营业异常红火。1-11月,全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140.18亿元,增长19.0%,其中:餐费收入达到92.45亿元,增长18.6%。
六是旅游消费增势强劲。由于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面不断提升和扩大,消费群体可支配收入增加,旅游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同时,短途游、自驾游、踏青、赏花游等各种旅游方式,为消费品市场的增长起到了带动作用。上半年,全省国际国内旅游人数达到7299.0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4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2%和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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