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见此连忙过来疏导,并示意让电动车退后,等绿灯亮起时再行驶。有些人退了回去,可有些人一边喋喋不休:“为什么不让我们过,这汽车也太欺负人了”,一边继续“跨”在电动车上挤着往前走。“哎,我们真是没办法,你看看,人家根本不听你的,管管这电动车还真是头疼。”现场执勤的交警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这个十字交叉口,记者站在路边观察了10分钟,结果闯红灯的电动车多达30余辆,停下来等红灯的不到10辆。有些车主干脆停在马路中央,任身旁的车辆擦身而过,他也不动声色,公交车、私家车都不得不刹车给他们让路。
许多私家车主、出租车司机和普通市民对电动车也颇有怨言。“人行道它要占、机动车道它也在抢!”提起肆无忌惮抢道行驶的电动车,开出租车的王师傅火冒三丈。“电动车总喜欢跑到中间机动车道上来挤,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畅,你按喇叭,有些还懂得避让,有些都懒得理你。”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电动车最受人诟病的弊端主要有:速度快、抢占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逆行和闯红灯、带人行驶和乱停乱放等,这些因素使得电动车成为严重的交通隐患。
今年1至11月,太原市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288起,造成14人死亡,274人受伤,电动车设计超标,速度快,噪音小,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等成为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这些危险系数高的“电驴”与机动车争抢车道,不仅事故隐患更大,也更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电动车让个人‘不堵’的同时,也给全市的交通带来‘大堵’。”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法制处副处长刘冲告诉记者,虽说电动车个体不大,但其动态所占空间却不容忽视。据测算,两辆电动车动态运行时所占的道路空间,相当于一辆小汽车所占的空间。
据保守统计,太原市现有电动车75万辆,已远远超过60万辆机动车的数量,这就相当于还有20至35万辆小汽车也挤到路上,依此推算交通压力会越来越大。“若再不加强管理,任其发展的话,将会成为太原交通拥堵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刘冲说。
规范骑车多学交通法规
省城并州路太原师范学院附近集中着一批销售电动车的商铺,记者在这条街上看到,大概有十多个品牌的电动车,而且人气相当旺盛。一家电动车商铺的店员介绍说:“一辆好的电动车价格3000元左右,用电与汽车烧油相比,成本微乎其微,既经济又实用,是市民选择电动车的主要原因。”
随着城市人口扩张和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太原主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一些私家车主抱怨说:“开车上下班要么避开高峰,更早上班、更晚下班,要么在路上堵一两个小时,还不如骑电动车快!”受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困扰,一批有车族干脆加入了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行列。
供职于一家私营企业的王宇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很多时候开车出去,因堵车老是误事。偶然和一个同事借用电动车之后发现,骑电动车出行确实方便,速度不慢而且不会堵车,再加上电动车经济又实惠,想了想自己也买了一辆。”
他对骑电动车的同伴这样评价:“电动车确实是很乱,光顾自己快、自己赶时间。走路的人怕电动车,骑自行车的人怕电动车,开车的人也怕电动车。现在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在市民心目中简直就是‘霸王’形象。高速行驶、随意变道、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让很多行人、汽车见了电动车就害怕。”
当谈及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问题时,王宇认真地说:“我骑车可是很规范的,因为除了骑电动车我还是一个开车族。其实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都有苦衷也都有责任。大家都是为了方便,相互礼让不就皆大欢喜了嘛。”
杏花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旭东说,电动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现在很多骑电动车的人对交通法规都是一知半解。本来电动车的时速是有一定限制的,可是现在很多电动车的实际速度却远远超过了限制,甚至有的电动车经过改装后时速可以达到60公里每小时,可以说这样的速度一出事就不是小事。多学交通法规,会更加有利于骑车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相应地也会对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一定的作用。
完善立法或能缓解拥堵
“拥堵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电动车是利是弊,而在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是否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三种交通是不是相互独立。”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王晨律师认为,电动车作为一种交通主体,它的路权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城市交通的非机动车道系统并不完善。
记者调查也发现,太原城区许多马路的非机动车道都不完整,有的路段划出了非机动车道,有的则与人行道混用,非机动车道大都没有与机动车道隔离。目前,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区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天桥和地下通道,但是太原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不能一蹴而就,加强电动车管理却是当务之急。今年11月22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审议,记者在修改草案中看到,办法中增加了非机动车登记的种类,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登记范围。
对此,刘冲副处长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如果今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并悬挂车牌上路,将有效缓解目前交通拥堵的现状。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电动车的身份就不会再界定不清,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均会受到相应处罚。而且电动车也会有相应的审验制度,一些不合格、超标上路的产品就会被淘汰,安全隐患也会大大降低。□本报记者郭 晶
【他山之石】
●福州:多条主干道“限电限摩”
为加强市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福州市公安局从今年8月15日起,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多条主干道通行。
9月1日起,对闯禁行的摩托车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处以罚款50元。对于无法当场提供车辆来历证明的,一律暂扣审查。
今后,福州市将按照逐步扩大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的路段和区域,3年内在市区全面限制通行。
●武汉:骑超标电动车可能被拘留
今年6月4日,武汉27名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者,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表示,超标电动车视作机动车管理,驾乘者驾驶此类车辆需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将依法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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