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九器
昨天央视新闻里滚动播放西班牙开始实施欧洲最严格禁烟令的消息,印象最深的是西班牙人的反应:很多商家忧心忡忡,抱怨不断,称此举让经营场所收入减少云云——— 看来人家真把禁烟令当回事了啊。
没去过西班牙,不知道人家禁烟是谁来执法、如何执法、违规者如何面对执法,但心里多少有些不解:把酒吧、餐厅都列为禁烟场所,如此不近人情、法要责众的做法,能推行下去吗?我们的生活经验告诉我,禁烟这回事儿,比起计划生育的难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顺手就可以举出例子。《楚天都市报》昨天报道:去年5月,武汉市对医疗机构作出全面禁烟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全面禁烟,可这几天记者走访发现,控烟效果不明显,禁烟令在不少地方甚至就是一张废纸。事实上,去年5月,一部更具权威性的禁烟令 《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由卫生部颁布,要求今年实现医卫机构全面禁烟目标。
据说此举关涉几亿烟民,按理到了2011年大家都应该像很多西班牙人一样,忧心忡忡:政策会影响自己的习惯和收益。可是,这条律令好像蒸发了,几乎没有多少人关注它的存在,更没有多少人对它忧心,在公共场所尤其在医卫机构,该抽的一如既往地抽,墙上的禁烟标志仿佛一张装饰画,禁烟令也大多躺在纸上睡大觉。这不是危言耸听,有据为证:武汉市政府参事郑友德介绍,我国150个城市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但大都有规难行。由此可见,睡大觉的岂止卫生部的一个禁烟令,禁烟的床铺上睡满了各地形形色色的禁烟令,绘就了一幅徒具观赏性、讽喻性的漫画。
事实上,禁烟令的遭遇不是孤本,在它的周围还“睡”着一些境遇相同的各类律令,比如诸多矿难背后一个个关涉安全的制度规定,比如食品安全事故背后一个个白纸黑字的规范。这一现象可以概括为“观赏性制度”、“选择性执法”、“立法容易执法难”,折射出中国法治正从基础性的“立法阶段”亟待向更高层级的“执法阶段”转型,也迫切要求改善并建立一套系统性的体制力量,敦促好的律令能普照每一片土地每一个人。
无论是禁烟令,还是遏制矿难令、杜绝食品事故令,都呈现出一对尖锐的矛盾:一方面律令很民生令人期盼,另一方面律令在实施中往往睡大觉令人沮丧。核心不在于律令不够细密、不够重视、不具可操作性,而在于律令终究靠人来执行,一旦执法主体缺乏监督制约的力量,所谓无压力便无动力,靠制度实行者自身的素质与道德,往往难免顾此失彼。
所以,在制度设计上引入更多监督制约的力量,让公众、让人大、让舆论等成为执法者的裁判和评委,无异于给那些 “睡觉”的律令装上警醒的闹钟,有不敢懈怠的执法主体才会造就永不懈怠的律令,才能为民生福祉的普遍受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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