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几个客运站外有出租车拼车抢客的现象。昨日记者回访时发现,几个客运站前不仅仍有出租车在拼车抢客,此外还有不少私家车也加入了“抢客大战”。
现象 私家车站前疯狂拉客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了西安环建客运站。在站内记者看到,五六百
名乘客正在排队等候乘车,此时还不断有乘客赶来乘车。“师傅,到哪呢?洛南150元一位。”看到记者在售票处徘徊,车站门前七八个男子将记者围了起来。“洛南大巴才卖40多元,你怎么收这么多?”记者问。“我们每个车只能拉四个人,人少肯定收费高啊。”一位男子说,他的桑塔纳轿车就停在车站外,凑够四个人马上就走。“坐我的车吧,给你便宜点。”见记者嫌价高,一位男子将记者拉到旁边说,“我也是商洛人,刚好过年回家,捎个人凑点油费钱。”随后,该男子将记者带到不远处的一辆白色面包车上,此时车里已经坐着两个人了。他向记者保证,路上绝不会有什么危险,但上车后没有任何票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咸阳差一位啦,上车就走,10元一位。”昨日下午,记者在西安城西客运站发现,几辆私家车正停在站外拼车拉客。随后,记者在城北客运站也发现私家车拉客现象。
观点 私家车顺路捎客不合法
采访发现,这种载客的私家车多是因为回乡才在客运站外捎上顺路乘客,因为他们只为分摊过路费、油费等费用,和职业黑车相比价格较为灵活。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与职业黑车有所不同,但这种私家车的经营行为仍是违法行为,不但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而且影响行车安全。私家车属自用车,不缴纳营业税费,也未办理营运手续,其以车养车、违法载客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家规定还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样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因为私家车属于自用车辆,如果是有偿捎客的话,出了事故乘客是不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的。”昨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宝说,如果私家车在进行营运时发生交通事故,车上受伤乘客将得不到保险赔偿,车辆的损失也不在保险范围内。
提醒 乘客莫拼私家车
杨宝律师认为,乘客最好不要“拼”这种车辆。而乘客如果几个人要一同包出租车返乡时,应该签订责任合同,即使条件不允许,也应该让出租车司机打张“包车收据”,这样,车主与包车人形成的运输合同关系就有了书面保证。车主就有义务将同车人安全送至目的地,如果出了事故,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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