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日起,欧盟将禁止生产含化学物质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因为“从新的研究结果看,双酚A可能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甚至致癌”。这并不是一个新消息。据报道,此前,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若干州已禁止儿童用品中使用双酚A。
对双酚A的担心已有相当长时日,但双酚A的危害究竟如何,迄今学界尚无一致意见。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也曾在2010年11月10日宣布,食品塑料包装和容器中使用的化学品双酚A可以通过排尿的过程排出体外,不会在人体内积聚,称双酚A对健康有副作用为时尚早。即便宣布禁用双酚A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也大抵只针对婴儿用品。
科学当然有其时代局限性,不能成为我们评价安全与否的绝对准则。譬如糖精,在被发明了80年后——— 1958年,它依然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所列“公认安全”的食品原料名单中,但到了上世纪70年代,又被FDA认为可能致癌,在前后反复多次之后,2001年糖精重新列入可使用物品类别。对糖精的争议,目前仍未终止。
双酚A带给我们的困扰,也有类似之处。不同的科学团体,给出的结果迥异。据报道,美国政府卫生机构曾在2008年4月发布一份实验报告称,低剂量的双酚A有致癌作用,高剂量的双酚A与心血管病发病率有关。此外,双酚A还有雌性荷尔蒙效果,可能会导致婴儿出现女性化变化。双酚A有害健康,显然不是空穴来风,问题是人体具有自我防御能力,这种低危害的化学品进入体内后,是否会产生实际危害,或产生多大危害?
包括世卫召集的30人专家组也说:近日的实验和研究发现,低水平的双酚A暴露和对健康不利的影响之间可能存在一定联系——— 但除非有证据去证明这些联系,否则称双酚A对健康有副作用有点为时尚早。依此,我们又陷入因科学的时代局限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中。
这中间牵涉到的问题是,对科学界尚无定论的物品,应采取何种态度?首先是媒体,不应封锁信息,也不应夸大危害,应客观报道科学界的分歧——— 既然科学界尚无定论,媒体人有何能力做出最终判断?其次是政府,在无法作出判断时,是按“无罪推定”原则听之任之,还是“防患未然”,出于“宁可信其有”信条做出某种程度的禁止性政策安排,可能很难达成共识,更多是依治内科学界的主流倾向与民意而定吧。但最低限度,我认为,应该强制性要求,在婴儿奶瓶等物品上明确标示有无“双酚A”,让消费者有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国的科学界,当然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发声。事关民众健康,长久的失语是科学界的耻辱。政府也应尽到职责,像欧盟那样令行禁止,或至少完成强制性双酚A标志的法令——— 将选择权交给民众吧,如果我们还不能效仿欧盟。目前的情况是,消费者甚至没有选择的权利,因为我们不确知每一个奶瓶是否含有双酚A———多数塑料奶瓶不加标注。显然,在舆论的焦虑背景之下,政府应即刻要求厂商标志“双酚A”。 (韩福东 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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