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陕西省去年作出的重大决策。据统计,去年不到半年时间里,陕西省办理进城落户的农民达52万人。按规划,“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平均每年将有110万农民进城落户。
进城落户 自愿原则排第一
去年,我省出台了相关政策,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我省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有四项原则,其中,自愿原则排在第一位。并鼓励在中小城镇落户,以全面推动我省的城镇化。
这四条原则是: 农村居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城落户;选择享受城市政策待遇的实行城市居民制度,本人和随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待遇;选择享受农村政策待遇、实际已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实行城市居住制度;鼓励以在中小城镇落户为主。
医保养老年限有规定
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需满足3个条件,缺一不可,包括有:落户的居民需有连续工作并签订了合同或自己有合法企业、公司、商铺等;在城镇有经常居住地;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
这三个条件中,最大的难题是参加城镇医保和养老保险需达到一定年限,尤其是养老保险不能补交,而且规定落户西安市需交满8年,其他各设区市需交满5年。但另一方面,落户县城、中心镇只要首次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可,这无疑将极大鼓励农村居民在县城、中心镇等中小城镇落户。
半年内 陕西52万农民进城落户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我省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有六项鼓励政策,六项政策不仅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同时也鼓励已在城镇落户的居民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更鼓励市、县、镇政府接收农村居民落户。
其中对举家在城镇居住生活,但仍在农村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享受农村优惠政策者,实行城市居住制度。除未分配承包地的子女可享受城市教育、医疗、就业等政策待遇外,其余人员不享受城镇居民政策待遇;对举家迁入城镇并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对接收具有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落户的市、县、镇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用于居民培训及当地公共设施建设。具体标准为每户1万元,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
据统计,去年不到半年时间里,陕西省办理进城落户的农民达52万人。
本组稿件由记者 俞刚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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