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卖掉房子再买房就按首套对待,没承想还是被按二套办理。”西安市民赵女士昨日向本报反映,最近她办房屋按揭时,银行要求她按首付60%、利率1.1倍的政策来办,理由是她以前在银行办过房贷按揭。
银行
“新国八条”出台后已规定
赵女士说,2004年,她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9年已还完按揭款,她不明白银行为什么现在还要按二套房政策让她办按揭。
针对赵女士的说法,一家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表示,按原来的政策,从银行贷款买房,只要还清贷款,再买房都不算第二套房。但“新国八条”出台后,按照总行的实施细则规定,凡是从银行贷款买过房的人,不管是还清贷款还是已卖掉原来贷款买的房子,再买房时贷款都要按第二套对待。
公积金
按揭过再用公积金也算二套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新国八条”后住建部对于公积金贷款新的规定,凡是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贷过款,还清贷款者或者是已卖掉原来贷过款的房子者,他们再买房都被视为“第二套房”。
而针对有市民原先在银行贷款买房还清贷款后,若在买房时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执行什么样政策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同样只要有银行贷款记录,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按照二套房对待。
房管局
想买三套房得先卖一套房
昨日下午4时,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
同时,他表示西安“限购令”并未将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西安市居民家庭完全卡死,只是必须先卖一套房,然后才可以再买新房。他称,贷款认定是银行行为,该局只能认定购房者有无购房资格。本报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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