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药家鑫被带上法庭
受害者家属:那些辩护的证据都是垃圾
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3份证据,以证明药家鑫确有悔过态度。第一份证据是两份报纸。第一份报纸上有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第二个报纸上有其父母向受害人家属下跪的报道,证明被告有悔罪态度。第二份证据是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证明案发前在上社会上表现一直良好。第三组是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了3份证据后,受害人张妙的丈夫说:我们不看那个,那都是垃圾。
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的家属席不时有啜泣声。被害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质问药家鑫:“农民就难缠吗……额头上写着“我是农民”你就是把她撞瘫了?……我不问你要一分钱,至少还有个娃啊……孩子,才2岁,昨天看着妈妈的照片说是阿姨,问妈妈干嘛去了。”
药家鑫: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
药家鑫在庭审结束前做了最后陈述:“我的行为深深的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父母会尽最大努力赔偿。我会怀着感恩的心,忏悔的心,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给他们当牛做马,祈求他们的宽恕,请给我们一次机会,我对不起他们,对不起。”随后,当庭递交了一份悔过书。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一审结束,法官宣布此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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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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