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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3日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决定,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月24日《新京报》)
显然,这是预防公款浪费的必要之举,更为地方政府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和公开“三公”支出树立了榜样。
对于首次公开的中央部门“三公”支出,笔者有几个期待:其一,盼望“三公”支出细化到让公众满意。毫无疑问,公众期待能细化到一盒烟、一瓶酒,但之前有关部门却称只公开“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如此,公开结果就会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
其二,希望公开的“三公”支出能“一网打尽”。据悉,在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分类科目中并没有“三公消费”这一科目,“三公”支出的钱实际是分散在很多科目中的。公众由此会担心,某些公款消费掩盖在其他科目之下难以被发现,或者说,公开的“三公”支出数字还不够完整。
其三,期待预算能约束住全部资金。比如,如果有的单位用“小金库”的钱来搞公务接待,估计预算约束很难有效。
其四,期待看到数字后面的东西。“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委员表示,政府预决算报告,只能看数字的增减,却看不到数字背后的东西。即,还要让公众清楚钱花得有没有意义。
其五,期待法律保障“三公”支出公开。
无疑,首次公开必然还有可以完善之处,但公开情况与公众的期待越接近,社会监督的热情就越高涨,财政预决算就越能早日实现政府与公众更进一步的良性互动。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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