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监督团成员招募令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令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要求开发商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销售时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对于违规不执行的经营者将实施最高20万元的罚款。
这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商品房须“明码标价”,商品房“一天一价”甚至“一天几价”的局面,能否被遏制?明码标价能否让房价更透明,甚至发挥限价的作用?明码标价政策在湖南如何实施?对长沙楼市将产生哪些深远影响?《法制周报》自即日起面向全国招募“明码标价”监督团成员,律师、法学专家、维权人士、业主、普通市民等热心人士均可参加,并向社会广泛征集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建议。
“明码标价”监督团报名电话:0731-84802117
联系人:陈小姐
邮箱:milujia513@qq.com
法制周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