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鹏 胡少波
阳光讯11日,记者接到病人吕先生的举报,他称前几天在工作中,手指不慎被机器所伤,导致左手小指脱落,经人介绍入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过8天治疗后院方告知他,入院时缴纳的10000元钱已经不足以支付余下几日的住院费用,需要他补交5000元,对此吕先生觉得医院的收费高得离谱,他怀疑是医院私自抬高治疗费用。
接到举报后,记者来到榆阳区人民医院,在病房内记者见到了受伤住院的吕先生。吕先生告诉记者,4月2日因工作原因,左手小指的一小节被机器夹断,遂前往榆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治,结果门诊工作人员告知他这种手术二院做不了,让他直接到榆阳区人民医院,吕先生出于大医院医疗设备好的考虑又前往榆林市北方医院,结果该医院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榆阳区人民医院 “显微手足外科中心”工作人员的名片,让吕先生联系后到榆阳区人民医院治疗。在这个医院手术所产生的费用报不了(合作医疗),他想做一个小手术应该花不了多少钱,所以就在这里住下了,没想到刚住没几天就花了8000多元,而且还得续交。最后吕先生自我调侃地说了一句:“我的手指有这么金贵吗?”随后,记者采访了该院院长师建军,据师院长介绍,他们医院各科室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执行的,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如果出现科室乱收费的情况,医院一定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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