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李小博 通讯员 卫应举 王庆和)贷款5万元去外地购买毒品,在宝鸡下火车时却被警方抓获。
2月17日上午7时,甘肃西和县男子南某在宝鸡火车站出站时,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时,从其背包内一黄色女式提包中查获用红色塑料袋包裹的毒品可疑物1包。将其控制后,尿检呈阳性。经审讯,南某交代,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因长期吸食毒品,他用不法手段贷款5万元后,前往成都花4万余元购买了120克毒品。经鉴定,南某所携毒品中含海洛因,毒品净重119.7克。南某交代,其中0.3克自己吸食了。
5月1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对南某携带毒品一案依法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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