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一审被判处死刑
质疑五:药家鑫作案凶器究竟来自何处?
张显认为,该案的作案工具既有车辆和一把尖刀,不但要对车辆做物证方面的调查,而且也要对尖刀的出处进行细查。他建议查看咸宁路华润万家10月20日上午的监控录像(药家鑫在3月23日法庭上说是当天在该店买的尖刀),查找华润万家的进货记录,寻找厂家的相关信息,查找华润万家10月20日的外卖存单记录等。
质疑六:对所谓药家鑫“自首情节”认定是否正确?
张显认为,综合媒体报道披露的时间节点和诸多细节,10月22日下午,经过专案组分析案情,已经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被告人药家鑫,这也就是说明,这时候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药家鑫的主要犯罪事实和重要证据,只是有待于进一步的审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讯问,进一步将证据完善。但是10月22日专案组对药家鑫采取了“拘传”的强制措施后,药家鑫仍然没有交代自己杀人的罪行。 接下来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杀人的犯罪事实。
张显认为,药家鑫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专案组,再次接受讯问时,也就是报道称的进一步审查时,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因此“不是主动的、直接的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
质疑七:张妙与刘苗(药家鑫女友)是什么关系?
“因为张妙就是在刘苗的学校从事餐饮业打工,药家鑫和刘苗是否在张妙打工的餐厅就餐的,他们之间是否有过节?,张显因此建议调查当晚刘苗与药家鑫就餐地点和时间,通过监控观察药家鑫与张妙出学校的时间,并以此判断“药家鑫是否开车有意追踪张妙”。
质疑八:药家鑫是否存在共犯?
张显认为药家鑫作案地点在有路灯的郊区城市道路上,“能从容地向遇害人刺八刀,不可能是瞬间完成的,况且道路西边有人住,东边建筑工地上也有值班人员”,因此“有没有给他壮胆和观察周围动静的另一人,也成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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