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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面,俗话所说的“是药三分毒”也令人不得不防。根据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金芬等人于2007年的一项研究结果,相比国外,中国对蔬果中生长调节剂残留限量的监管体系还有待健全。而这一局面,汪良驹表示,四年后的今天,仍没有改善。
金芬指出,中国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残留限量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较少,标准与农药登记管理相脱节。比如矮壮素,中国只规定了在小麦、玉米和棉花三种作物产品的限量标准;但在实际中,矮壮素的混配制剂也在一些水果和蔬菜中使用,而相应的水果和蔬菜中的限量却没有规定。
与国外相比,最明显的不同是,中国把蔬菜或水果作为一个总体来制定规定,而在国际标准中,绝大部分限量是就某种具体的蔬菜或水果进行规定的。有的规定甚至细到针对植物的某个具体部位:如欧盟考虑到甜菜的可食可用部位为根部,就规定了甜菜根的2,4-滴限量,而不是整个甜菜。
此外,在目前主要的七个植物生长调节剂中,中国仅就矮壮素、2,4-滴、乙烯利、多效唑规定了限量。而且迄今为止,除2,4-滴外,其他三种已规定限量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还没有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方法标准的缺失,降低了残留限量标准的有效性,无法发挥限量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范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到上世纪末,我国每年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面积已居世界第一,达2500多万公顷。因此,金芬认为,尽快补充和完善不同作(植)物中的限量标准,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协调统一的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事实是,无论专家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毒性做何种“辩解”,人们仍对其疑虑重重。另一个被普遍关注的问题是,使用了膨大剂的西瓜和草莓等水果吃起来口感不好,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板子不能打在激素身上”,何钟佩对此表示,有些水果口感差,是因为含糖量低。而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是一些反季节种植的水果生长期较短,为抢占市场先机,果实尚未积累足够的糖分就被过早采摘下来。
另一个原因是,使用了植物生长调节剂之后,相应的其他手段跟不上。汪良驹也说,“比如使用氯吡脲可提高西瓜的产量,原本一亩地能产2000斤西瓜,现在提高到3000斤,相应地,施肥的用量也要加大,不能还和2000斤产量的时候一样。但是很多时候,农民的观念并没有跟得上。”
与化肥、普通农药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施用操作要求是最精细的,或者说,科技含量最高。因为其浓度的高低,对植物成长有截然不同的作用。比如2,4—滴,在低浓度时可以促进植物生长,而在高浓度时,却是某些作物的除草剂。此外,在使用的方法和时间上,也有很精确的要求。但在实际中,农民们却并没有这么清楚的认识。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八一乡的陈大叔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家种番茄,就用了一种“对花”的药。但至于这药具体叫什么名字,他却从不知道。一连问了好几个邻居他才弄清楚,原来它叫“2,4—滴”。至于如何使用,他说,“都是乡亲们口口相传,从没看过什么说明书。以前,我们有问题还能问问村子里的农业技术员,而现在,技术员早就没有了。”
何钟佩说,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需要全面系统的知识,但在实际中,大多数农民包括一些农业技术人员,都处于盲目的状态。
对于西瓜爆裂问题的出现,汪良驹的反应平和而理性。他分析说,根本的原因是先进的科技手段与落后的观念、以及从事农业种植工作的人员素质的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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