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 辉
华商网讯 5月21日西安九锦台推出40万天价车位,引起业主和网友的热议。6月2日下午在做客华商网“西安房地产市场停车位乱象观察”视频访谈时,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耿辉认为,九锦台40万价格是否合适,首先要弄清楚停车位属于哪种产权,如果合同设定时间为20年,那么名是买卖,实际上只是租赁,是九锦台为了规避混淆概念。
耿辉:九锦台车位的定价合法不合法,华商报道团要确定一下停车位的产权,现在在售的车位就是三种一个是规划的时候作为独立规划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可以过户登记,这个停车位跟商品房的性质是一样的,只要双方可以接受这个价格,这个价格定的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这个停车位规划的就是成为,用于买卖的,就不要说它贵和不贵,另外两种车位做这样的定价就有问题,一个是人防工程的车位,人防工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由人防工程办公室进行管理,有一部专门的规定,在战时用于防空,和平时代,谁开发谁就可以收益,看是开发商投资的,还是业主全部投资的,现在业主有时候去物价部门、新闻部门反映。
耿辉:我认为有一点,如果开发商你能分得清你的开发成本,是专用还是不是专用,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释清楚,如果开发成本中有一块是人防工程的开发,你开发楼盘的成本是开发楼盘的成本,开发人防工程就是开发人防工程的成本,开发商就可以收益,如果人防工程属于业主共有,那业主是人防工程的投资者。第三种车位就不能销售,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临时划分为车位,要收所谓的车费费和产权费是不可以的,这些属于业主共有。九锦台40万价格是否合适,首先要弄清楚停车位属于三种车位的哪一种。
耿辉:就这一个问题就注意到一个细节,之前也接受其他媒体采访的时候,也提到九锦台定的时间是20年买卖,虽然名是买卖,我认为租赁的嫌疑比较大。买卖的话,就不可能是20年的期限。
耿辉:我的意思是九锦台把买卖的期限定为20年,我认为是对概念的混淆,如果车位是独立产权,卖给业主,必然跟土地的期限一致,如果租赁协议签了超过20年以后,20年以后的部分是无效的,九锦台为了规避这个,把停车位的租赁合同定成了停车位的买卖合同,这个是混淆的一个做法,这个问题还得具体去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