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的证明涉嫌伪造
对于宏达石料厂用炸药开山采石,洛川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称,是看了该县安监局出具的屈家河村宏达石料厂的“民爆品安全使用证明”等手续才给予办理的。但在洛川县安监局,当记者将该局提供给公安局的内容为“县公安局:兹有洛川县屈家河宏达石料厂《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经我局安全检查审定,符合民爆品安全生产使用规范,请给予安排使用。特此函知。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并加盖公章。”的“便函”出示给该局副局长李小平时,李副局长当场认定,便函和公章确属该局,但开介绍信这个人的笔迹他非常陌生,他怀疑这份“便函”系他人伪造,表示将向局长汇报,立即追查。
据李副局长介绍说,从2010年4月至今,屈家河宏达石料厂因:1.非法开采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2.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3.开采石头不按照分层开采。4.挖掘机驾驶员无证驾驶。他们安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多次采取停业整顿,请求电力部门配合停电,查封采矿设备等措施,但该厂偷着生产,屡禁不止。“请相信,我们绝不会给他们出具《民爆品安全使用证明》的,这个事我们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但人们不禁要问,作为县一级安监部门出现这种伪造“便函”违规给不法企业提供方便的问题,会造成怎样的社会危害?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石料厂没办采矿许可证
宏达石料厂到底有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由于该厂法人王小平的不予配合,使这个疑点成为解不开的悬念。
6月3日,洛川县国土局凤栖镇土管所王所长表示宏达石料厂,只在在国土局办理了“洛国土采登字【2010】01号《划定矿区规范批复》”。该批复规定:“宏达石料厂的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967.1米至957.1米标高,矿区面积约0.0002平方公里,地质储量为4.8万方。预计服务年限2年。”批复要求:该厂于2010年6月19日持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但至今已过半年时间,宏达石料厂仍旧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进行非法生产。
镇政府希望取缔石料厂
屈家河村宏达石料厂分别于去年12月6日、13日两次炸药取石过程中,导致该村村民窑洞不同程度的裂缝。接到村民反映后,凤栖镇政府成立了调查组,去年12月20日,该镇将调查结果报洛川县安监局,并责令采石场进行了停业,积极协调采石场对窑洞受损户进行赔偿,并对14户严重户进行搬迁撤离。但是由于缺乏技术能力,目前填埋的400公斤炸药无法排除,给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凤栖镇政府呈报洛川县人民政府,望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该采石场依法取缔,并对以上安全隐患进行消除。”
对于相关部门采取的举措,屈家河村的村民表示欢迎和支持,但时过半年,宏达石料厂“涛声依旧”,照常生产,让人感到失望心寒。对此情况,村民不禁发问:如果洛川县国土局、安监局、公安局坚持原则,层层把关,令行禁止,宏达石料厂的违法生产,还能进行下去吗?
采访手记
多部门管不住一个石料厂
洛川县屈家河村宏达石料厂违法生产,早已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但是从该厂投资生产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了,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解决,而埋在采石场山顶那400公斤炸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得到彻底的消除,仍高悬在小村庄的头顶。
记者采访时,从洛川县凤栖镇政府到县国土局,从县安监局到县公安局,所到之处没有人不履行职责——宏达石料厂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县安监局、国土局对其多次进行查封整顿,可谓劳心劳力;县公安局对其开山爆破使用炸药的手续审批,也是尽心尽责;辖区凤栖镇政府为了消除400公斤炸药造成的安全隐患,主动向县政府提出呈报,“望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该石料厂依法取缔”,更是用心良苦。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么多单位都在尽力,可是宏达石料厂不仅没有撤出工地,没有停止非法开采,没有消除安全隐患,依然机器轰鸣,照常生产,这岂不是莫大的讽刺?
诚然,宏达石料厂唯利是图,违规生产,不计后果,难逃其责,但扪心自问,相关职能部门,真的就是问心无愧吗?难道多个职能部门真的就管不住一个小小的石料厂?是不是非要等悲剧发生,我们才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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