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
人流术后胎儿仍存活
妇产科教材都写了的
医院门诊现场管理主任吴琼认为,此事不属医疗事故,只是医疗过错,因为妇产科教材中都写了会出现人流手术仍有胎儿存活的状况。
随后,她强调,李女士在这件事中也要负一定责任:第一,院方建议绒毛送检,李女士拒绝;第二,没有回院复查。
“送检和复查都只是建议,啷个会我有责任?”对院方这一说法,李女士很气愤。
吴主任坦言,人流手术中发生漏吸,医院有责任,院方愿意赔偿,包括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但必须遵循公平、合理的标准。
吴主任再次表态,医院愿意跟李女士协商赔偿事宜。
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
人流术后胎儿仍存活 极为罕见
手术者责任心和技术 都成问题
昨晚,重医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就李女士的遭遇,介绍了医院在人流手术方面的普遍状况。
首先,人流手术在业内俗称刮宫,术后仍存在胎儿或胎儿继续存活的状况,属刮宫失败。通常,这种手术失败的几率非常小,而刮宫后胎儿继续存活的状况属于极为罕见。就这一点则说明:实施手术者缺乏责任心,对病人术后交待和未离院前的检查很不充分。
其次,实施手术者的技术不过硬。因为,刮宫过程被称之为盲刮,即全凭实施手术者的手感和经验进行。换句话讲,若实施手术者技术欠佳就会出现漏刮状况。
专家同时指出,李女士在胎儿存活13周时接受手术,主要是身体受的伤害非常大,但术后丧失生育功能的可能性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