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王彬 实习生白帅)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8月1日起,国家《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此后,对于强占公路超限检测站通行车道、强行冲卡的不法行为,我市公路治超执法部门将依据新《办法》,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对车主或司机从重处以3万元罚款。
公路超限检测 不得收取费用
据了解,新《办法》规定,公路超限检测以采取固定检测为主的工作方式。对于检测站附近路网密度较大、故意绕行逃避检测或者短途超限运输情形严重的地区,公路超限检测站可以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利用移动检测设备等流动检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经检测,认定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的,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运载可分载货物的,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对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时,不得收取检测费用;对停放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接受调查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超限站收缴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各级公路超限检测站将实行24小时工作制,因特殊情况确需暂停工作的,应当报经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经批准的公路管理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对强行堵塞车道者重罚3万元
昨日,市治超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前的治超执法行动中,经常发生超限、超载车辆被查获后,车主或司机为了逃避处罚,以强行堵塞公路超限检测站通行车道等方式对抗执法。据了解,去年一年中,我市曾发生此类暴力抗法案件数十起。
在新《办法》施行后,车主、司机或其他人员再采取故意堵塞公路超限检测站通行车道、强行冲卡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多辆货车先分装货物过检测站、过站后再合装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公路管理部门将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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