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涛 实习生沈怡聪) 市公安局通过媒体公布在逃犯罪嫌疑人信息后,6天内16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为进一步督促网上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昨日,公、检、法再次承诺,12月31日前自首将从轻或免除处罚。
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和媒体宣传的效果,截至7月12日,全市已有16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昨日,公、检、法三方再次重申,在逃犯罪嫌疑人2011年12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自首情节在案件移送起诉时一并提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意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警方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在逃人员线索,动员、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29-86756110、8675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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