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蕾实习记者刘林)工伤保险由谁缴纳,该怎么缴?工伤保险基金将主要用于哪些方面?不同等级因工伤残的职工权益如何保障?昨日,省法制办全文公布《陕西省实施办法(修订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8月8日之前,读者可通过87294499,或发邮件至 shfzc4499wh@163.com, 发表建议意见。
工伤保险怎么缴?
意见稿规定,工伤保险费将实行统一征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进行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将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的,将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不得被解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意见稿在保护工伤职工权利时规定,停工留薪期满,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继续休假证明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延长停工留薪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延长,其应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可视为同意延长。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1-3年调整一次
意见稿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将由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1—3年调整一次,并向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另外,为了统筹地区重大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并在工伤保险基金当期入不敷出时及时支付。意见稿规定,我省需建立省级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制度,统筹地区应当从当年收取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5%建立省级风险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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