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对考取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的低保对象家庭子女将实施一次性教育资助,金额为1000元。9月30日前,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资助范围为碑林区内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且通过当年普通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公办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录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凭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录取通知书,低保金领取证和存折、享受低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前往碑林区民政局填写申请审批表。办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一楼政务大厅。 本报记者 李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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