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民工挖坑“活埋”自己进行自虐式讨薪,吸引了媒体的注意。这是上塔吊、喝农药之后,工人阶级创造的另一种讨薪范式,从制造吸引眼球的效应看,他们达到了目的。讨薪不易,欠账者玩失踪,“活埋”秀的用处在哪里?它的唯一效果,是制造轰动效应,从而将一起仅在施工双方间发生的个案,放大为公共事件。从上塔吊到活埋秀,这种悲催但有效的讨薪方式,算是摸准了媒体与相关部门的脉搏。
中国民众有冤情喜欢找媒体,但媒体能够曝光的个案实在只是其中的零头。以讨薪而论,能入媒体法眼的个案实在不多,如果没有“活埋”这种玩法,媒体恐怕也不会报道此事。这和拆迁类似,如果拆迁过程中没死人,或制造不出一些与众不同的兴奋点,仿佛已经算不上新闻。一些口碑好些的市场化媒体,也同样在此类问题上呈现无力感。这是中国媒体独有的问题么?
答案是并非如此。事实上,中国大陆媒体为求公正不计成本的冲动,是其他很多国家和地区所不及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得益于半吊子的市场化改革。譬如台湾,深度报道基本已经绝迹,因为成本太高,也难带来广告收益,最流行的是《苹果日报》那种偷拍式膻色腥报道。欧洲怕也好不到哪去,默多克传媒集团不久前的窃听丑闻,说明了这一点。而中国大陆,却仍不断有日报在创建大规模的深度报道板块。可以预期,这些媒体真正市场化之后,调查式深度报道和聚焦底层的报道将走过自己的黄金期,商业考量变为第一位。道理很简单,市场化并不必然意味着坚守新闻理想,就如同并不必然意味着坚守商业伦理。
至于政府,已经有很多论者指出,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乏力、法律法规对欠薪用人单位制约不够,诉讼讨薪成本过高……这些方面的问题当然都有。可是,如果你将所有问题都推给制度和法律,认为它们包治百病,你一定会失望。事实上,像中国这样修订刑法,将本质上是民事财务纠纷的“欠薪”单列出“恶意欠薪”,处以徒刑,在世界怕是不多见。从违法成本看,中国无论如何不能算低,为什么还有用工单位前赴后继欠薪?这和“恶意欠薪”刚刚入罪,执法层面的示范效应尚未展开有关,但又不尽然。
当然,我很同意,伦理式微的时代,所谓的乱世就要用重典。但需要用刑法单列入罪的激烈方式来遏制欠薪,已经说明日常的制度设计无力解决欠薪问题。为什么在制度更不完善的国家和时代,恶意欠薪都没有普遍化?在本质上,这不是一个制度问题,而是伦理问题。在一个底线伦理不算太低的市场上,欠薪不会普遍化,因为它违背人们内心的基本道德良知。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每一种外扩性的价值都是双刃剑。自由市场亦是如此,它具有监督功用,但常常又在发挥膨胀个人私欲的去伦理化效果。关于恶性欠薪,它既是转型期自由市场下的产物,又在这种情境中受到部分遏制。(韩福东知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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