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早上,在西宝高速三桥收费站附近,一辆奥迪车撞上四个在此等活的“指路人”,四人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昨日上午,一名在车流中散发广告的妇女被撞身亡。当人们在为一个鲜活的生命逝去感到痛心的同时,市区的道路上仍有不少人在车流中重复着同样的危险举动。
“车还没停稳,他们就上来了,麻利地将手中的传单、小卡片塞进车窗里。”说起在车流中散发小广告、小卡片的现象,市民张先生深有感触。张先生说,每次路过边家村十字,尤其是早上,一遇到红灯,就有人穿梭在车流中散发小广告,眼看着绿灯放行了,车辆都起步了,他们这才不慌不忙地穿过车流,或站在双黄线上,或站在路边的绿化带里,再等待下一个红灯。他们发的传单、卡片大多是房产、办证之类的野广告。
市民马先生说,去年有一次在兴庆路上,一个小伙子在车跟前发传单,红灯一结束,他要快速跑回绿化带。就在此时,马先生的车正好刚起步,差点撞上这个小伙子。“我就不明白,这么危险的事情难道就没人管吗?”如今,只要见到有散传单的,马先生就立刻把车窗关上,他觉得,对于危险的事情“坚决不能纵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记者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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