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枣园路的唐都温泉花园小区内部分业主长时间未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无力垫资后,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下发公告,将这些业主的电费涨至4.95元/度,在小区内引起较大争议。物业公告上每度高达4.95元的电价,让家住唐都温泉花园12号楼的白世鹏老人大跌眼镜。本报记者赵晨摄
小区内部分业主长时间未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无力垫资后,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下发公告,将这些业主的电费涨至4.95元/度。为此,部分业主称,“天价”电费难接受,不缴物业费有原因;而物业公司则称,对“老赖”业主,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公告:“天价”电费公告引发争议
9月2日1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枣园路的唐都温泉花园小区,在12号楼2单元入口的防盗门旁,记者看到了一则名为《唐都温泉花园客户欠费停电通知书》的公告,该公告内容为“尊敬的未缴物业费业主:虽然您一直未缴纳各项费用,未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但作为物业公司,却一直为您提供各项服务,比如保证小区公共的保洁……”
“而您自身使用的电梯的电费、电器年检费……这些费用原本该算于物业服务费中,但是业主您未履行义务……故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在您购电和购水时享受的电价和水价,分别……电价4.95元/度,水价:5.19元/吨(高层),4.54元/吨(小高层)另加60元的绿化用水和保洁用水等(按月一次)。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水、电费仍按照原价格执行。”该通知下发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一位刚从该小区陕西贴心物业管理处交完电费的马先生拿着手中的缴费单说:“一度电这么贵,谁能承受得起啊?这简直就是乱收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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