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质劫持事件暴露出更多新的细节,最引人关注的是,人质和劫匪是被同一枪击中的。当时,狙击手射出的子弹,在射穿人质脸颊后,擦伤了劫匪脖颈。现在,受伤的人质还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气管被切掉,呼吸靠机器,不能说话,牙齿脱落了几颗,脸部受损。(9月2日《京华时报》)
给绑匪和人质送上了同一颗子弹,南方警方也射出了一颗“乌龙弹”。就像在足球场上踢进乌龙球是很没面子的事,南京警方一开始也不愿意示丑,事情发生后就立即把“同一颗子弹”紧紧包裹起来,只是对外高调宣扬着“两名人质安全解救”。真不知道在南京警方眼里,“安全”是不是以没死人为标准,要不然的话,在人质“伤残”的背景下,又怎么能好意思大言“警方成功处理,人质成功获救”呢?
狙击手技术有问题,出现操作失误,这种事的确有些丢人,说出来难免要遭到人们几句嘲讽。但是,不论这里面有怎样的失误,哪怕是有失职行为,既然已经发生,只要坦然面对来承担责任,那样的话,还是可以得到民意理解的。不过,南京警方却把面子看得比真相要重要得多,掩蔽那颗子弹,其实也就是在逃脱责任,自然也就损伤正义。
事实上,这两天,围绕南京警察应不应该开出那一枪,已有太多专家质疑。概括起来说,就是在当时嫌犯并未伤害人质的情境下,选择开枪实在太仓促草率了。在绑架的过程中,警方、绑匪、人质之间其实存在着一个复杂的心理博弈过程,任何一方面都可能出现心理变异的状态。比如,令人匪夷所思的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就是心理学中的一种人质情结——— 人质竟会对绑匪产生情感,愿意放逐自身权利来帮助绑匪。现在,南京警方送给绑匪和人质同一颗子弹,当时现场处境如何,具体做法处于何种原因,恐怕都需要公权力坦诚给民意一个真实的交待。
好大喜功是权力的一种通病。南京警方现在已经无法掩饰事发后出于权力虚荣的丑陋,不知道在真相无法封堵之后,还会不会再抛出什么虚伪的逻辑。面对同一颗子弹击中人质与绑匪,我不禁想到姜文的电影《让子弹飞》。我想,南京警方应该不可能是要让子弹再飞一会儿,来玩穿越人质再击中绑匪的惊恶游戏吧。但有一点还是可以肯定的,南京警方看来为了达到他们“成功处理”的功绩,是不惜支付太多代价的。比如,仓促射击绑匪达到征服目的来让人质支付代价,掩蔽真相来让民意付出代价,在问题暴露后,则声称“家属可申请国家赔偿”,来让公共利益支付代价。
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中也讲过一些关于绑匪事,比如说到拉美一些地方绑架富人,有绑匪说自己是为了给穷人医药费。对此,刘瑜强调不能以复仇的名义来对富人,这解决不了贫困问题。同时又强调,以集体的名义逃避个体责任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现在看来,南方警方上演的“让子弹飞”,也很难赋含足够的正义与理性,不具备姜文电影里追求的“公平与正义”价值。毕竟,不论对一个人的行为,还是一个集体组织的行动,要想实践正义,都不应该建立在功利基础之上,都不应该公民安全与公共利益付出过多代价。(单士兵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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