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跌倒扶不扶?这种疑问其实表明社会公共“道德资本”存量存在某种程度的亏空,民众缺少做出必要的、合理的道德行为的资源和储备。
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深刻的转型时期,法治与市场尚未充分发展为社会的两翼。剧烈的变革也直接冲撞着人心。在此背景下,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伦理日益荒芜。有学者甚至宣称:中国社会进入了一种“非道德化生存时代”,偶尔有人做出道德行为,反而成了一种例外,或遭人误解、或被人讽刺……反过来,放弃必要的及时的经常性的“道德作为”的冷眼旁观、冷漠等就逐渐成了一种大家似乎都能接受的怪象。当代美国著名思想家莱因霍尔德尼布尔以“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概括了这种不正常的现象。道德冷漠背后是人心的冷漠、人性的冷漠。
上千年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国人伦理中的重要章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整个社会竟然为是否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而纠结不已。资料显示,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发现老年人跌倒时该怎么办?卫生部于近日正式颁布的 《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发现老年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此技术指南一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反响极其强烈:“道德危机怎么能靠技术去弥补?”不少人甚至认为,卫生部老人跌倒干预指南无用。有媒体以“指南出台后,你会扶老人吗?”为题做了相关调查,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面对质疑,卫生部官员解释称,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的制定历时两年多时间,与近期的社会事件无关。不仅如此,“技术指南的前提是,所有人跌倒都应该去帮扶,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指南谈的是技术问题,不应变成伦理问题。”
这场争议的发生完全在意料之中。不能简单地判定争论双方谁有道理、站得住脚,谁无道理、站不住脚。仅从伦理方面来讲,这件事至少促使人们开始再次审视国人的道德信仰状况,唤起整个社会对伦理道德的反思。因为此前“彭宇案”、“许云鹤案”等一系列案件,一定程度上令许多想做好事的人增添了顾虑。所以,问题根本不在于 “扶不扶”、“愿不愿”、“能不能”、“敢不敢”这样的一些苍白的质疑。
做一个有道德素养的人,是文明社会的伦理价值共识。道德心、为善之心本是人之为人在后天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生活中习得的最为宝贵的人心品质,也是人之为人丰盈其生命质量、提升其做人境界的前提。身处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道德也理应成为现代公民社会个体的一种自发的社会“文化本能”,道德行为更应该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的习惯,这样的道德个体的道德行为应是果敢、勇毅的,更不会因为别人的议论而胆怯、退却。
凡此种种,表明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共“道德资本”的存量存在某种程度的亏空现象,道德资本的生产能力和供给能力不足,生活在其中的普通民众感受不到应有的“道德生活氛围”,缺少做出必要的、合理的大胆道德行为的资源和储备。道德资本关涉人类的各种美德,关涉道德个体之卓越的品格的养成,是任何一个风清气正的公序良俗社会都需要坚持不懈地培育和积累的。道德资本是透过道德个体之行动、习惯、性格及生活方式而建立起来的。
以往的道德教育的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过多地看重道德教育、宣传和奖励的高端的“国家行为”担当,央视的“道德观察”、“感动中国”等栏目,已经搞了许多年,但其真实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力究竟有多大,恐值得深思。
道德建设的真正力量和权威在民间。道德规范和信念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生存与生活共同体之存续和发展的根基所在。道德行为的动力必须是持久的。任何走过场、应景式的道德表演行为是没有真正生命力的。道德教育的本根在于民众的伦常日用的生活当中,当代中国正进入一个以“风范大国民”气质和气度养成的公民社会建设的新时代,这个时代,问题固然错综复杂,但是,其核心当是公共性的道德文化建设。社会必须加大对任何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道德行为的道德奖赏力度,需要以制度化的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道德小人物的道德行为的社会意义。
同时,如大多数人所期望的那样,社会和政府如果能够从法律上给行善者一定的支持和帮助,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伸出善良与正义之手,社会的善良与正义之举也会越来越多,而更多的老人、弱者等会受到社会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帮助。所以,用法律来匡扶善良与正义,是社会进步必须迈出的重要一步。 (特约评论员 袁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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