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一名小学生7月下旬在广场游玩时捡到1000元钱,然后交给了附近治安岗亭里的值班警察,收钱的警察曾对其作出承诺。然而两个月过去了,这笔钱不知去向。学生家长向派出所询问这笔钱的下落,被告知此事正在调查核实。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我们耳熟能详的儿歌,今天却饱受“冲击”。看到钱掉在地上是否该捡,捡钱之后是否应该交给警察,竟然成了令人纠结的问题,这当然令人伤感。
“捡到一分钱”的美德需要法治呵护。在德国,各市政府的公共事务局都有失物招领处。德国法律规定,如果物品6个月之后仍无人认领,失物招领处会送给拾到者,或上交市政当局拍卖。对于价值超过1000马克的物品,上交者可以得到至少5%的钱作为奖励。但是,很多人都婉言谢绝了这笔奖金。可以看出,德国模式不仅更有效率,是一项便民善举,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互助和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
是的,在这个高速运转的时代,拾金不昧早已不是“捡到一分钱”这样的小问题,而是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更关乎传统美德的延续。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律与制度能否保障拾金不昧,恐怕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刘义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