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榆林讯(李瑞肖少霞记者安鹏举)三青年暴力袭击五旬环卫工人,实施抢劫,劫得12元。因涉嫌抢劫罪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田某(18岁)、张某某(25岁)、林某某(18岁)三人因曾在同一洗浴中心打工而结识,10月1日凌晨3时许,三人驾驶小轿车在绥德学子家园附近碰到骑自行车赶去上班的环卫工人霍某,在达成抢劫共识后,由张某某负责开车、田某与林某某下车实施抢劫。一下车,田某就将受害人霍某连人带车踹倒在地,并持砖头在其背部猛击,林某某在一旁要求其拿出钱来,霍某称自己没有钱,二人即对霍某实施搜身,搜走12元现金和旧国信通手机一部,后三人驾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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