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院方认为患者是小题大做
“我们不接受采访,院领导说了,这个事情让患者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临渭区中医医院办公室的一位女同志告诉记者,该院主管医务的肖副院长通知他们不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要求与肖副院长面谈,对方以开会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请求。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院院办张主任,张主任说,无痛人流出现漏吸现象,是非常正常的事,医院答应给她重做就是了,可是当事人非要追究院方的责任,最后找到做手术的陈大夫,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5万元,这不排除有敲诈勒索的嫌疑。经过医院调查了解,这起人流手术院方没有任何失误,患者和家属如果怀疑,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向上级医疗部门反映,找医院找大夫找媒体到网上发帖子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记者问医院诊断姜女士所怀到底是单胎还是双胎?是否是女实习医生做的手术?张主任当场打电话给妇科张正雅主任询问,张大夫回答说当天确有实习医生在场,但只是把患者引进门并未做手术,这个有手术记录可以证明。而对于到底是单胎还是双胎,只是妇科大夫的预测,并未证实。张主任说,娃没流产下来或者在我们医院再做流产手术,有啥问题都好说,现在你已经到别的医院流产过啦,再找医院的麻烦,谁能说清楚?再说了,他们拿的那个渭南市妇幼保健院的病历是后来补写的,我们怀疑是当事人伪造的。
对于当事人发帖子给中医医院造成的负面影响,张主任称院方不排除走司法程序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影响。
进展
当事人准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我和我爱人都是做手机批发生意的,经营多年,在渭南圈内小有名声,再说这事又牵扯到个人隐私,原本我们也不想把事闹大,但是院方明明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可他们就是不肯承认,而且态度很不友好,我们才提出索赔的。”说起“无痛人流”后给自己身体和精神带来的损害,姜宁也是一肚子苦水。她说:“如果事发后临渭区中医医院能够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就不会闹到今天这个程度。”
据记者调查了解,此事已被当地渭南电视台《华山说事》栏目报道过三期,姜女士的帖子也在陕西门户网站发过多次。10月7日,姜宁的爱人小曹致电本报记者称,由于国庆节前后忙于生意,再加上放假,无暇顾及此事,等节后他们将向临渭区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随时做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准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争执
当事人和院方之间的5点分歧
姜宁女士在渭南市临渭区中医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后,胎儿仍然存在腹中,她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存在种种过错,而院方认为在手术中并不存在失误和过错,双方在对整个事件的认识上存在5大争论焦点,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分歧所在。
针对姜女士无痛人流手术院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王岐山律师发表看法,他根据了解到的手术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姜女士掌握的证据认为,临渭区中医医院在这次无痛人流手术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采访时,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局医政股张股长说,当医院和患者发生纠纷时,不要急躁,可采取三种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患者到医院看病就医,医院为患者看病疗伤,这既是医务人员应尽的职责,也是患者的必然选择,但姜宁女士却为做无痛人流手术竟和临渭区中医医院闹僵,甚至要对簿公堂,其中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经记者调查发现:首先,在手术的操作工程中,据姜宁和其爱人小曹说,当日有人说是实习医生为她做的人流手术,这明显是院方不负责任的做法。而记者采访时,院方表示当日确有实习医生在场,但绝对没有参与手术,这个有手术记录可查。
第二、姜宁他们信不过医院的“手术记录”,要看当日的医院监控,遭到院方拒绝。记者采访时,院方称,监控只能看到谁进入手术室,但手术过程没有监控,所以监控不能说明问题。
第三、姜宁认为,无痛人流手术后,胎儿仍然存在自己腹中,这证明手术失败,不存在漏吸,更不是双卵不同时着床造成双胎现象。而院方认为,这属于人流手术中常见的漏吸,只需重新做一个补救手术就可以解决问题。另外,也不排除患者双卵不同时着床造成双胎的可能。
第四、院方称姜宁到渭南市妇幼保健院做手术的病历是补写的,存在造假的嫌疑,不能作为二次无痛人流手术的证据;而姜宁称之所以选择另一家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是因为对临渭区中医医院失去了信心,是不得已而为之,病历和收款发票都是“妇幼医院”出具的,并不存在伪造和作假。
第五、院方认为姜宁向主治医生和院方提出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5万元的索赔缺乏法律依据,涉嫌敲诈勒索;而姜宁的爱人小曹认为,这5万元索赔是根据他们每月的收入和这次无痛人流手术给当事人所造成的身体和精神损失计算的,并非无中生有,这属于正常的民事索赔,不是敲诈勒索。由于医患双方存在以上意见分歧,所以闹得不欢而散,出现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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