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记者 乔静 通讯员 李雷林)10月10日起至月底,市政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各项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转和市民出行安全。
据记者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包括:
1、由市政、公安及建设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乡结合部废旧收购站点进行检查,同时对废旧收购站点的业主和从业人员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拒收市政设施承诺书,使他们自觉抵制收购来源不明的市政物资;
2、市政执法人员走进市区内部分大型社区,以宣传展板、联系卡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市政公用设施相关规定及知识,提高市民爱护市政设施的自觉性;
3、通过市出租车管理处向出租车从业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对三环沿线、城乡结合部保洁公司及保洁人员进行保护市政设施知识宣传,提高保洁人员爱护市政设施意识,做到清洁道路的同时保护市政设施,发现市政设施缺损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在上午的执法检查活动中,市政、公安、工商三部门共出动50余名执法人员、11辆执法车辆,对团结西路、红光路沿线的16家废品收购站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并现场签订拒收市政设施承诺书。在对陕西省鑫愍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博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市政井盖碎片以及道路护栏,现场将物品装车来走,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记者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10月10日起一直持续到月底,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市政设施损坏或丢失现象,可随时拨打市政服务热线12319进行反映和举报,市政部门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市民将给予一定奖励。
奖励制度
1、对发现举报盗窃、收购、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并协助市政、公安部门抓捕犯罪嫌疑人者,给予500元及500元以上的奖励;
2、对发现举报盗窃、收购、破坏市政设施行为,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核实属实者,奖励200—500元;
3、对井盖缺失、路面塌陷、桥涵护栏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损坏第一时间发现举报者奖励50—100元。
市政设施包括
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广场、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桥涵: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防洪设施:环城河、防洪渠、蓄洪池、堤坝,以及保护范围内的用地和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等处的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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