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昭玮)家长带孩子在超市购买海鲜时,孩子不慎摔倒牙齿磕地,造成牙齿松动。经过西安仲裁委员会消费纠纷速裁中心仲裁调解,超市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对方8000元。
今年8月4日下午,消费者辛某带6岁的孩子在某超市柜台购买海鲜时,孩子摔倒牙齿磕地。扶孩子起来后,孩子说嘴里有小渣渣,检查后发现其右侧大门牙右下角磕掉一小块并且有明显松动症状。经过查看,发现在孩子摔倒的地方地面上有明显水迹,还有许多油渍污渍,周围却没有安全提示和防滑措施。经医院检查,大夫说孩子门牙受损,而且已经过了换牙期,无法复原,一辈子不能用门牙吃硬东西,并且牙根水肿,牙齿松动,目前只能先将创口处理保护起来,一个月后补一点,但补过的地方仍然容易掉,掉后仍然要补,否则牙齿损伤处容易发炎,会导致整个门牙坏死,而且18岁前不能通过牙齿磨平或装烤瓷牙来进行美容。该损伤由于在面部,医学上相当于小毁容。
辛某认为,超市未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及服务措施,致使孩子滑倒磕伤,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费用。
超市则认为,孩子摔倒的地方没有水,经过了解孩子是自己跑时摔倒,而且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中有一些是无法预料的,只愿意赔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对于将来未知事项不予赔偿。9月26日,设在西安市消协的西安仲裁委员会消费纠纷速裁中心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了仲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超市一次性向辛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8000元;辛某不再要求超市赔偿其他费用,超市也不再对此事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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