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想斌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厂因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铬渣被国家环保部责令停产。这家企业目前已恢复生产。当地环保部门说,批准其恢复生产对该厂资金链有帮助,进一步有助于处理新产生的铬渣。该厂由于无力处理铬渣,已经擅自把一部分必须处理的铬渣转为库存。(11月6日《新京报》)
时至今日,我们依旧记得“云南5000吨剧毒铬渣倒入水库,已使30万立方米水库水成致命毒药”这条传于网络的消息。这消息如同一河被污染的水,终究会渗流到下游,当时这则瞒报了两个月的新闻,仍然通过微博传到全国网民的耳中。于是,在强大的舆论倒逼环保部门对云南曲靖铬污染进行彻查后,很少有人认为铬污染的真相和善后会重蹈此前的覆辙。
当时环保部要求“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理之前不得恢复生产”,曲靖市副市长陈军称2012年底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理的承诺,至今仍然言犹在耳。然而,在“以复工支持清污”的名义下,企业被当地环保局批准恢复生产。这算是对此前承诺的否定,还是说明原先环保部门的彻查要求就纯属和公众开了一个玩笑?
原本要被坚决处理的部分铬渣,现在全部被企业当做了库存。姑且不论企业部分恢复生产的收入是否真的用于治理污染,但就以这种用污染的方式去治理污染,其可行性究竟有多大?一个谁也不会相信是治理铬渣的行动,能够在公众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实行,背后究竟蕴含着什么样的能量?
解读铬渣之祸背后的真相,我们必须细细回顾曲靖铬污染的前因后果。在揭发铬污染之前,云南曲靖当地的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或单独或联合检查了若干次,其结果却是没查出任何问题,就像在当初的环评中说的那样“该企业将不产生任何的废渣”。而事实上,十几吨危险废物铬渣就露天堆放在那里,面积约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明目张胆的污染就在那里摆放着,为何监管部门总会选择性失明呢?其后,关于污染事故的起因与责任,监管部门将其归结于经受不住利益诱惑的两名司机身上,当时公众发问,两名司机能否担当起这滔天的铬渣大祸?
于是,看明白了这灯下黑的监管,也就多少能看透这“以复工支持清污”背后的真相了。或因利益的瓜葛,地方环保部门对政府翼护下的企业,不敢去监管或根本就不愿意去监管,对于污染不仅仅是睁只眼闭只眼,更重要的是还去教企业如何规避责任或者为企业的污染帮腔做事。其实说到底,不过是因为当地不愿轻易放弃这个可观的财政来源,所以默许它“边污染边生产”。
而这灯下黑的监管根源,其实来自于以权力为本位的环境保护理念。行政部门拥有过于宽泛的裁量权,罔顾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这种过于宽泛的裁量权加剧行政懈怠或不作为的泛滥。这,危害远甚于铬渣之祸。由此可以说,治理铬渣之祸,首当整治监管的不作为。
因为铬渣之祸,或存于一地,而灯下黑的监管,在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背景下,越显重要。君不见,渤海溢油、云南“铬污染”、恒山因过度开采“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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