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孙强)法官正在接待来访者,没想到“被告”送来一张遗书!几天前,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变“立案”为诉前调解,不仅解决了一起多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还避免了一起自杀命案发生。
庾岭信用社与庾岭镇和平村村民老程有一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1月初的一天上午,庾岭法庭庭长彭家让正向信用社工作人员解说立案相关手续时,和平村村主任突然打来电话说,老程“消失了”!他写了个遗书让送给法庭!
原来,信用社工作人员来法庭前,曾打电话给老程,说再不还1万元借款,就只有法庭上见了。老程以为他已被起诉到法院,一时激动,写了遗书,“我走后,请把我的情况向上级汇报,我唯一放心不下70多岁的老妈,两个儿子还小,事到如今我没有别路走……”
此事非同小可,彭家让一行人找到老程,先讲清楚还没起诉他,继而决定通过诉前调解解决这一纠纷。
经几天调查,原来,该信用社一名信贷员疏忽大意,在老程还清1万元贷款后没有及时抽掉原借据,致使这笔贷款一直处于未偿还状态。双方为此闹了两年多。经核实后,庾岭信用社向老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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