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网友“有俩酒窝”曝出“西安市经适房各种造假”,公布了庆安集团多名职工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造假。然而就在11月11日,该网友又在网上曝出,位于长安区西安首次公开摇号的经适房“圣合家园经济适用房”申请者造假。西安市房管局表示,房申报人资格审查过程中已经取消了24户申请人资格。 记者 佟怡 实习生 陈璐 姚姗姗
网曝经适房首次公开摇号有人造假记者调查,举报内容与网上资料一致
11月10日,长安区圣合家园经适房摇号结束。据了解,长安区圣合家园二期经适房项目自2011年11月1日起接受摇号登记申请。根据西安市房管局公布的政策,这批经适房分配,是首次以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选房资格和顺序,市民无须排队等候分房。
而11月11日,网友“有俩酒窝”就在在网上发帖称:“2011.11.10圣合家园摇号结束,看看哪些人是造假买房的!长安区圣合家园摇号结束,1442人中,我调查了300人,据证明,造假者13人。”的帖子。
造假:年收入高于申请表数字
帖子中列举了13名经济适用房申请者造假的证据。这些申请者在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上一年的年收入都是刚刚过万元。然而,通过公示的申请者的身份证号码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就会看到他们的年收入远远高于在申请表中填写的数字。
以申请者白某某为例,她在申请表中填写的上年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所得12000元,而她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情况却显示其月缴基数为1260元,月缴金额为126元;其月缴基数都已经超过她填写的年收入总和,还有,如果按照个人缴存比例5%的比例来算,白某某的实际月工资为1260元,年收入则在15120元。而申请表上显示她是“个人申请”,收入远远超过了西安经适房规定的“个人申请年收入12662元”的标准。
造假:工作单位与申请表不符
除了收入不符合,帖子还显示其工作单位也不符合,白某某申请时是以 “西安市长安区XX服装厂”的身份申请,而住房公积金资料显示她的工作单位是“西安市长安区XX”。
随后,记者按照该网友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地址进入网站,确实看到了白某某的住房公积金和发帖人公布的一致。在该网友调查的13人中,所有人都是收入超过了申请经适房所规定的,另外还有个别人工作单位不符合,公积金填写不符合等等。
记者算笔账
“若按规定成功申请经适房每个月收入还不够还月供”
就在10月的最后一天,网友曝出了庆安集团多名职工在申请经适房的过程中造假,仅仅过了不到半个月,经适房分配又出现申请者造假的现象。那么,为什么有如此数量经适房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造假,而且都是在收入上做手脚?现有的经适房申请政策又是否完美无缺没有瑕疵呢?
算账:工资不够月供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家庭成员年收入低于以下收入的,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那么,按照西安市经适房申请条件及供应对象的标准,记者算了一笔账:家住雁塔区的李某今年35岁,未婚,按照单身家庭的标准,他有资格申请一套圣合家园60平方米的经适房,根据此前有报道称,圣合家园3661元/平方米,为了算账方便,按照该楼盘均价每平方米3600元来算,采用等额本息的商业房贷计算办法,该房总价216000元,首付30%为64800元,除此之外,李某还需要负担20年的房贷,每月需还贷款1176元。
但是,依照西安市经适房申请条件,李某年收入必须低于12662元才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即使李某顺利地申请到了这套经适房,除去目前房贷利率上浮的因素,按照正常的房贷利率,他每年需要负担的房贷总额为1176元/月×12月=14112元。一个年收入必须低于12662元的单身青年,每年需要负担的房贷14112元。
申请者:监管不力易造假
已经购买了北郊经适房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市民向记者反映说,经适房本来就是给中低收入人群的,那么这部分人基本不太可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所以只能选择银行按揭,可是如果办理银行按揭的话,根据现有的经适房申请条件,如果申请者的年收入都用来还贷,那么这些人怎么生活?所以很多申请者就不得不造假,这样才能符合申请经适房的要求,达到符合申请经适房的目的。
曾经想申请经适房的赵先生说,他周围有同事申请了经适房:“经适房申请我也了解一些,申请经适房只要按照要求填好表格,如果对申请人递交资料的真伪监管不完善,这样就给很多人有造假的空间,如果监管机制够完善,或者现有的房价高得不那么离谱,也许很多人就不会选择经适房为购房来源。”赵先生说。
房管局回应
■长安区圣合家园经适房申请造假
若造假即使住进去也要退房或补差价
11月13日,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圣合家园二期经适房申报人资格审查过程中,该局已经取消了24户申请人资格。对于网上曝出的13户资格造假一事他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一旦查出资格、资料作假,即使是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也要被取消购房资格,要求其退房。该负责人表示,该局对于经适房资格的公示,从初审到入住都一直在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即使入住经适房也在监督之列。 综合
庆安集团多名职工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造假一事正在调查中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了解到,西安市房管局庆安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为职工提供虚假购房证明材料一事正在调查中。目前,省市领导已经下发批复。如若有造假行为,将按照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出具虚假证明或不按规定审核购买人资格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对申请经适房的人有异议,可以向西安市房管局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9-87618627 记者 王怡纯
●法律小链接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对出具虚假证明或不按规定审核购买人资格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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